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03-21 00:002025-04-20 00:00 征集状态: 已截止 来源: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农”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农办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900,地址:徽州区岩寺镇环城北路43号(徽州区农业农村局),收件人:汪有成,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共徽州区委 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电子邮箱方式。电子邮箱:hzqwnb@163.com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表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四、征集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

联系电话:0559-3511186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委农办启动我区贯彻落实意见起草工作,并先后两次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区委农办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完善,形成《中共徽州区委 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二、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央1号文件);

2.《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委1号文件);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6个部分、29条。总的概述为:“两个坚持”“四个加快”。

(一)“两个坚持”。一是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万亩,产量达0.41亿斤。油菜收获面积稳定在1.81万亩以上。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4100头,生猪规模场保有量6个。继续推进“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设施蔬菜播种面积0.39万亩以上,产量0.74万吨以上。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完成年度4500亩建设任务。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73%。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二是坚持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四个加快”。一是加快推动乡村富民产业提质增效。围绕“茶花蜜香”强化全产业链建设,力争实现综合产值超120亿元。运营好绿色食品产业园等平台,加强农业龙头企业招商,确保新增项目20个16亿元。培育新入规农产品加工企业2户以上,实现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增速两位数增长。抓实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黄山毛峰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推进茶产业大脑提质扩面。建立菊花“六统一”示范基地500亩,依托徽菊研究院等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蜂+农”“蜂+旅”“蜂+文”等多种模式,打响中国蜜蜂之乡招牌。支持山里三乡扩规模、提品质、融业态,擦亮“安徽香榧之乡”品牌。支持“灵山贡米”等农特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促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全国县域文旅融合综合竞争力百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二是加快建设徽州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高质量推进10个省级精品示范村、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加快打造大美黄山的徽州样本。加强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有序推进乡镇片区联建、村庄联建。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4%以上;完成6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4%;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100%。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加快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巩固西溪南党建联建共富联合体试点成果,深入实施全域共富繁星计划。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举旗帜·送理论”基层宣讲。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化“富山解忧”“溪事茶舍”等基层治理品牌。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四是加快深化农村改革赋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高质量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大整村运营招商引资力度,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扩面实施区域党建联建,以“六联”共建推动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统筹推进林业、供销社等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一、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万亩,产量达0.41亿斤。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建设“三线三边”粮油高产示范带2800亩,油菜收获面积稳定在1.81万亩以上。新增及改造油茶总面积600亩。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

(二)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4100头,生猪规模场保有量6个。继续推进“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800亩。设施蔬菜播种面积0.39万亩以上,产量0.74万吨以上。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持续整治“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分类推进撂荒耕地治理利用。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完成年度4500亩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推广高效作业机具和适合丘陵山区及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智能机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73%。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场景,新增数字农业工厂1个。(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数据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善谢裕大茶树、赏友花业菊花、西溪南农作物等种质资源圃建设。完成新品种引进10个。主要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执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报预警。实施辽坑水库、迎头坞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库及周边水体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项目。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统筹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和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粮食生产精耕细作,落实粮食生产规模主体奖补。全面实施水稻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粮农收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坚持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

(八)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严格落实60%以上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要求。纵深推进消费帮扶行动。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1800人以上。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以及社会帮扶等帮扶机制。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工商联)

(九)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登记管理合账,完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金使用全程监管机制。开展全区帮扶产业资产运营质效提升行动,实现资产收益超63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加快推动乡村富民产业提质增效

(十)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围绕“茶花蜜香”强化全产业链建设,力争实现综合产值超120亿元。运营好绿色食品产业园等平台,加强农业龙头企业招商,确保新增项目20个16亿元,构建“专精特新”农业企业优质梯队。培育新入规农产品加工企业2户以上,实现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增速两位数增长。抓实区域公共品牌创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浪漫红文旅集团)

(十一)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推进黄山毛峰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推进茶产业大脑提质扩面。加强与农夫山泉等头部企业合作,促进茶产业转型升级,综合产值超26亿元。建立菊花“六统一”示范基地500亩,依托徽菊研究院等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蜂+农”“蜂+旅”“蜂+文”等多种模式,打响中国蜜蜂之乡招牌。支持山里三乡扩规模、提品质、融业态,擦亮“安徽香榧之乡”品牌。支持“灵山贡米”等农特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促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实施重点文旅项目26个,完成年度投资12.5亿元以上。加强传统工艺技艺发掘、保护、传承,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坚持“文旅+百业”,常态组织“跟着村晚、音乐、演出、美食、影视游徽州”等文旅活动,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增长5%。争创全国县域文旅融合综合竞争力百强。(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十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探索“五金”模式,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扩大劳务报酬规模,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加快建设徽州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四)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完成7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分类有序按需编制村庄规划。每季开展观摩互学,高质量推进10个省级精品示范村、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加快打造大美黄山的徽州样本。加强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有序推进乡镇片区联建、村庄联建。继续开展“万企兴万村,百社进百村”行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商联)

(十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改造提升农村户厕107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4%以上;完成6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4%;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分别达85%和90%以上。坚定不移推进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新保中心、区住建局、区林业局)

(十六)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3%。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7.333km。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新建农村地区公共充电桩(站)2个。做好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工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

(十七)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3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个。扩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面。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残联)

五、加快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十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常态落实村干部“三训一跨”和“擂台比武”等机制。提前做好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巩固西溪南党建联建共富联合体试点成果,深入实施全域共富繁星计划。推深做实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持续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十九)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持续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挂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数据资源局)

(二十)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举旗帜·送理论”基层宣讲。完成“送戏进万村”48场次,持续开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和传统建筑修缮。(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

(二十一)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强宗祠规范管理。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规范农村演出市场,严厉打击各类低级庸俗的演出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社工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区妇联)

(二十二)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化“富山解忧”“溪事茶舍”等基层治理品牌,打造“徽州解忧”基层社会治理品牌矩阵。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处置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农村赌博治理,筑牢农村禁毒防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

六、加快深化农村改革赋能

(二十三)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高质量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俱进。家庭农场稳定在220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50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稳定在30个。(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十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落实乡镇宅基地审批管理“一件事”。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选取10%以上的村开展审计工作。鼓励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推广“村企合作”“村民合作”“村组自营”“村级代管”模式盘活农村闲置房屋。(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十五)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积极探索资源发包、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加大整村运营招商引资力度,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扩面实施区域党建联建,以“六联”共建推动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利用集体经济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谋划建设一批固投超200万元的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二十六)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项目资金,拓展村落徽州、WOD、COD等绿色金融产品。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巩固惠农补贴专项整治成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徽州金融监管支局)

(二十七)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培养历练、到长三角发达地区体悟实训。做好乡村振兴人才评选工作。培训高素质农民150人以上。持续做好2025年定向培养生需求申报、招录、协议签订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十八)统筹推进林业、供销社等改革。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优化后林木采伐管理相关规定。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推广运用节水灌溉技术。(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区发改委、区水利局)

(二十九)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5-04-21 16:10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徽州区委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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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时间:2025-04-20 00:00征集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