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徽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黄山市徽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9月4日前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900,地址:黄山市徽州区迎宾大道86号徽州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二楼,收件人: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山市徽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hzqawb@126.com。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表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联系电话:0559-3583351。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黄山市徽州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黄山市徽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5年1月7日,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5〕1号),在内容上进行大量修改完善。按照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各地须依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因此,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对《黄山市徽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
新《黄山市徽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分为8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区应对自然灾害减灾救灾工作组的构成,规范了组织体系中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协调管理范畴、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明确了具有灾害监测职能的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和其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经分析、会商、研判、评估,视情采取的救助准备措施。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报告及发布。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第五部分:分级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条件、响应启动、响应措施、响应终止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明确了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资金和物资保障、通信和科技保障、人力和装备保障、社会动员和宣传培训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附则。明确了自然灾害种类、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5-09-08 09:18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徽州区应急管理局就《黄山市徽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