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徽州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11-27 00:002025-12-07 00:00 征集状态: 已截止 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要求,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强化自然资源评价评估管理,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5号)的要求,我区已于2025年3月开展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步成果。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50号(邮编245900)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x_341004@163.com。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表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四、联系电话:0559-3582659

征集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 2025年12月7日

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但不得少于10日。因我区上一轮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20年1月1日,已近6年,超过6年未全面更新的,宗地评估不得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集体决策确定土地供应底价时不能作为依据使用,为维护土地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此次征求意见期限缩短至10日,特此说明。


《徽州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要求,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强化自然资源评价评估管理,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5号)的要求,开展我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5号)

三、制定过程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该项工作共分2个子项目,分别是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体系更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更新。

2025年3月,我局全面启动徽州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立了由各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来指挥和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办机构。2025年6月完成全部内外业工作,并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了成果听证论证会,广泛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2025年9月7日,项目成果经黄山市徽州区自然资源规划和林长制及绿化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1月,徽州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上报省厅进行验收。

四、主要内容

1、徽州区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表、基准地价表,各乡镇土地级别范围表、基准地价表;

2、徽州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表及基准地价表;


征求意见稿请下载附件:

《徽州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5-12-11 16:26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7日,徽州区资规分局就《徽州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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