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以上老人是否可以不缴纳新农合?
内 容:
80岁以上老人是否可以不缴纳新农合?
答 复:
自2019年开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黄医保〔2021〕67号)文件规定,对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40元。过渡期内,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250元,个人缴费70元;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给予定额资助160元,个人缴纳160元。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文件中,对80岁以上老人无特殊资助政策。我区按照全市统一方案执行,无地方特殊政策。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区医保局权益中心联系,电话:0559-358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