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2.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3.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4.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5.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6.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7.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