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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8-26 14:28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区文明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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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近年来,我区已发生多起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的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给家庭、社会带来生命财产损失。安全头盔有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以吸收大部分撞击力,防止头部受到重创和伤害,是电动车骑乘人员保护生命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

作为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我们理应在文明交通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此向全区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拆除电动车遮阳篷、遮阳伞,骑电动车时请戴好安全头盔,也为您的孩子和家人戴好安全头盔。

二、骑电动车时不看手机、接打电话,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逆向行驶、不越线等候信号灯、不闯(抢)红灯、不走机动(快速)车道、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超限载人。

四、车辆有序停放在停车位(线)内。

五、自觉礼让斑马线和行人。

六、针对发生上述类型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每季度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报送给区文明办,区文明办定期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抄告所在单位,并在全区一定范围内通报。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我们携起手来,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示范带头作用,做到文明行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全域友爱美好徽州而不懈努力!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

徽州区文明办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