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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徽州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22 14:51 信息来源:徽州区教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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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我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徽州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23年仍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招生,农村学校按辖区学校布局自主招生,城区小学按划片范围招生,租房协议原则上不得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徽州区户籍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见附件1),报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
   三、岩寺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划分
    岩寺小学教育集团(岩寺小学、徽州二中小学部):居住在丰乐河以北,东至上朱、西至富山、北至信行、祊塘的岩寺镇户籍适龄儿童(包括丰乐社区、徽州人家社区)。
    南山小学:居住在丰乐河以南,黄山路以西(含临河、翰山、高段)的岩寺镇户籍适龄儿童(包括中山社区)。
    岩寺镇中心学校居住在丰乐河以南,黄山路以东(含瑶村)的岩寺镇户籍适龄儿童(包括文峰社区)。
    罗田小学:罗田村、石岗村。
    四、招生入学办法
    (一)岩寺镇及社区户籍((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岩寺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
    (1)岩寺镇及社区户籍(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岩寺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为学区内固定生源,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小学。
    (2)岩寺镇及社区户籍(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岩寺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房产所有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小学,若学区内小学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户籍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外亲属的,属于挂户,不得以户籍地址申请学区内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在岩寺城区无房产的非岩寺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在徽州区岩寺镇稳定居住、稳定工作的证明,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监护人在徽州区岩寺镇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及社保缴纳年限等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小学。属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回户籍地或父母工作地就读小学。
    (三)特殊群体入学
    1.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及残疾儿童入学。
    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2.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7月3-7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线下登记)
    (1)烈士、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1〕1号)要求执行。
    (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
    (4)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市区人才办相关要求执行。
    (5)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延缓入学
    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见附件1),报所在学区学校审核,并报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
    五、落实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各小学应当通过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告知所有一年级新生、转入学生入学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六、黄山文峰学校招生
    黄山文峰学校一年级应优先满足徽州区户籍(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学生入学需求,具体招生计划等由区教育局确定,与公办学校同期网上预报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不再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应当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支付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各适龄儿童家长在选择民办学校时必须承诺无失信记录。
    七、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今年岩寺镇公、民办小学一年级实行网上报名、审核、分配,并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预分配名单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查询。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及网址
    2023年岩寺镇各公、民办小学一年级入学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25—30日,登录网址:http://223.240.123.196:8000/stulogin,报名系统操作指南见系统登录界面。
    (二)网上预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及要求
    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填报入学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岩寺镇公办小学所需材料见附件2,民办小学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徽州区户籍的户口簿(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
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须为住宅性质,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持《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入学: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③已报名但不按时到校注册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
    各学校要成立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咨询小组,招生期间在校门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公开入学程序。各学校要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切实做好入学咨询及服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入学政策
    按照义务教育法,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公办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所有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一律不得设重点班。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学校(园)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要宣传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重要意义,又要引导家长树立“划片是相对就近”、“对口不能择校”的正确观念,为我区做好一年级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按照《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市教育局有关电子学籍操作流程的规定,切实做好初始年级学生学籍录入和上报工作,坚持一生一籍一号,杜绝重复学籍和生籍分离。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学生信息经学生家长签字确定后,如实录入电子学籍系统,作为学生的基础学籍信息,不得漏录、误录或乱录。
    (五)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检查督导
    区教育局将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入学程序是否规范,有无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0559—3516636(区教育局教育股)。
    本通知由黄山市徽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与后期省市级招生入学政策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省市定政策为准。



黄山市徽州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1.延缓入学申请书
2.2023年岩寺镇公办
小学一年级预报名登记所需材料一览表
    


附件1:

延缓入学申请书

    乡(镇)人民政府/        区(县)教育局:
适龄儿童          ,身份证号                ,现就读于                     ,学籍号为                  ,户籍地址为                                          ,家庭住址为                                          。入学时间应为        年9月,现因                                           ,申请延缓至        年9月入读小学一年级。
特此申请。

法定监护人: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岩寺镇公办小学一年级预报名登记需材料一览表

 类型  所需材料  备注
岩寺镇及社区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岩寺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房产材料(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棚改拆迁协议、土地证、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以及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之间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徽州区户籍是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
在岩寺城区无房产的非岩寺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岩寺城区经商营业执照(或劳动用工合同以及社保缴纳凭证,或由银行盖章用工单位发放半年以上工资的流水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