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告公示 > 社保

关于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逾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待遇发放的通告

作者:徽州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8-29 08:47 信息来源: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 (皖社险函[2021]65号)规定。截止20248月,徽州区有部分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经办机构将于20249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未认证人员可通过下载皖事通、掌上12333手机APP的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方式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卧床等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拨打服务电话,经办机构和社区将及时提供上门服务。未认证人员成功认证且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仍具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在认证完成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养老金。

服务电话: 0559-3583382

 

黄山市徽州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服务中心

                      2024829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1963*1

*

 

 

1963*16

*

 

 

1968*24

*

 

 

196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