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逾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待遇发放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 (皖社险函[2021]65号)规定。截止2024年10月,徽州区有部分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经办机构将于2024年11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未认证人员可通过下载皖事通、掌上12333手机APP的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方式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卧床等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拨打服务电话,经办机构和社区将及时提供上门服务。未认证人员成功认证且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仍具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在认证完成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养老金。
联系人:门琰,服务电话: 0559-3583382。
黄山市徽州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