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卫生健康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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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案由 |
处罚依据和类别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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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新晨医院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 |
徽卫医罚〔2025〕1号 |
黄山市徽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5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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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兴 |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警告,罚款人民币17000元整 |
徽卫医罚〔2025〕2号 |
黄山市徽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5年11月13日 |
黄山市徽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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