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徽州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信息发布
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把握信息内容审核重点,凡发布信息中出现敏感内容、重点词汇的,要反复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做好政策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材料在文件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公开,并与原文件做好关联展示,通过多种解读形式着重解读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明晰政策内涵,杜绝出现罗列小标题及简单摘抄原文现象。
三、坚持问题导向
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过程监管,区政务公开办将对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全指标测评,同时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相关情况均以通报形式制发,重点关注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各项测评均予赋分。
四、抓好分解落实
各单位要对照《徽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任务要求,抓好单位内部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内,全面、及时、规范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情况要在8月20日前报送区政务公开办,相关领域重点工作在时限内一周内将落实情况公开在“监督保障”栏目中。区政务公开办将依据时限要求,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公开,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工作统筹
各乡镇、部门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保障,对岗位调整较快易导致业务“断档”等现实问题,及时向区政务公开办报备,安排参加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任务的区直单位在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与市直对口单位的汇报对接,确保相关领域信息公开任务高效落实。
附件:徽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
黄山市徽州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徽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推动 “人找政策” 向 “政策找人”转变。 |
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金融)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涉企政策单位 |
11月底前 |
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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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 |
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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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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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涉企意见征集,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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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助推扩大内需 |
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文旅体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 |
11月底前 |
聚焦 “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 |
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 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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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
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四、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
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
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等单位,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
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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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实施 10 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 |
区暖民心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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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 乙类乙管” 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
区卫健委,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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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
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 |
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 |
11月底前 |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优化专区功能和布局,提升服务水平。 |
区政务公开办,各乡镇政府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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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
区政务公开办、区数据资源局 各乡镇政府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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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 |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惠民惠农涉及单位,各乡镇政府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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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指引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台的基层 “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 |
区文旅体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 新增领域单位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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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认真落实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 |
11月底前 |
七、优化政务信息管理 |
加快区级政策文件库建设,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集中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电子版本。 |
区司法局、区政务公开办牵头, 区直涉及单位,各乡镇政府 |
9月底前 |
八、深化政策解读 |
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 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 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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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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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质量。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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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做好基础工作 |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新调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更新公开目录。 |
岩寺镇政府等有关单位 |
11月底前 |
提高基础信息发布时效和质量。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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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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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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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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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发挥政府公开权威性作用,推进政府公报通过移动端展示。 |
区政务公开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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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化监督考核 |
认真抓好清单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区政府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各项任务工作路径和进度安排。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8月20 日前 |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 “一对一”培训。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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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结果运用,对于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 |
区政务公开办 |
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