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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徽州区初中招生计划

作者:徽州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17:24 信息来源:徽州区教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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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区划分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的学籍信息作为生源基础信息进行学区划分

1.西溪南镇中心学校、潜口镇中心学校和呈坎镇中心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杨村乡中心学校和富溪乡中心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升入潜口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名学生人数待设定。

2.岩寺小学教育集团(岩寺小学、徽州二中小学部)、南山小学和岩寺镇中心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徽州区第二中学和徽州区第一中学初中部

3.黄山文峰学校:具有黄山文峰学校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或徽州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区外就读的徽州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及招录办法

(一)徽州区第一中学

徽州区第一中学初中部七年级计划招生100人。实施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电脑摇号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徽州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024年7月5日—10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入学预登记报名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入学所需材料见附件1报名操作详见附件2

(二)徽州区第二中学

徽州区第二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400人。实施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电脑摇号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徽州区第二中学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024年7月5日—10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入学预登记报名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入学所需材料见附件1报名操作详见附件2

(三)黄山文峰学校

山文峰学校七年级计划招生400人(含六年级直升毕业生)。实施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电脑摇号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黄山文峰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20247月5日1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入学预登记报名,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入学所需材料见附件1报名操作详见附件2。

黄山文峰学校七年级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具有黄山文峰学校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2)徽州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含区外就读的徽州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其他公办学校

西溪南镇中心学校、潜口镇中心学校、呈坎镇中心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设定,具体报名时间由各校自行确定。

温馨提示:在报名系统报名时,学生最多只能选择2所学校,一经发现超过2所学校的,将取消学生的摇号录取资格,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文峰学校六年级的毕业生,一旦选择直升,就不能选择公办学校。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入学: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③已报名但不按时到校注册的。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应当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支付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各适龄儿童家长在选择民办学校时必须承诺无失信记录。

、特殊类型和群体入学

(一)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机制,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

2.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3.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烈士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1〕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 9号)要求执行,通过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向黄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提报需求,集中出具优待资格证明信,退出现役1年内军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

5)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市区人才办相关要求执行。

6)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优抚对象子女报名由各相关部门统一汇总监护人身份证件、优抚对象人员证明材料、适龄儿童户籍信息等材料,712日前报送徽州区教育局,由教育局按照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继续发挥学籍系统辅助规范招生的作用,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时时监测,定期开展网上巡查,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七年级新生入学,学校要调取学生小学毕业学籍,保持学生学籍的完整连续和唯一性,初中学校要对七年级新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重新拍摄录入学籍照片。在办理转接手续时,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不得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非起始年级转学要求

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七年级入学要求执行,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接收学生转入。岩寺城区范围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上一学期结束前1个月或新学期开始前后1周内办理转学手续,初始年级的第一个学期与毕业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初中入学行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

 各学校要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房产证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所有权人;户口本须反映房产所有权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租房协议原则上不作为变动依据。各校不得擅自出台与省、市、区教育局规定相违背的文件,不得拒收“三残”学生。

各学校要通过学校公众号、家长群、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宣传方式让家长理解招生政策。既要宣传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方案,又要引导家长树立“划片是相对就近”、“转学需要条件”的正确观念,为我区进一步做好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学校要积极宣传我区教育惠民政策,解答学生问题消除家长疑虑,解决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困难,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小学毕业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各学校要切实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维护好群众利益和学生利益,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促进社会和谐。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按规定时间办理,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招生政策,并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严禁乱宣传、乱许愿等一切不利于招生秩序的不良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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