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民政局:《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徽州区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现将《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徽州区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通告》《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党的十九大作出“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重要部署,着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情趣高尚的健康生活方式。
2.近年来,徽州区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文明城市形象得到有力提升。一些市民在中心城区公共场所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严重影响了文明城市形象,破坏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
3.我区森林覆盖率达75.8%,因祭祀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我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易于执行的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规定,推行文明祭祀工作,规范市民的祭祀用火行为,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火灾风险,有利于建设文明健康、安全环保的宜居环境。
二、起草过程
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征求了相关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司法局审查通过。9月15日,经区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1.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区中心城区禁烧区域范围(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一致)内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学校、医院、河流两岸等露天场所,全区山地、林地及周边火灾高风险地区,努力实现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
2.广大市民到城乡公墓开展祭祀可以在集中焚烧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提倡采取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四、主要内容
《通告》对禁烧区域范围、违规焚烧处置、可以焚烧位置以及属地管理职责予以明确,提出了文明祭祀的要求。
《工作方案》与《通告》相统一,从组织、制度等方面保证《通告》要求得到有效落实,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和工作步骤、工作要求。
五、实施时间
《通告》自2020年9月20日起施行。《工作方案》自2020年9月15日开始施行。
六、下一步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多举措、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宣传,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文明祭祀的浓厚氛围。
2.积极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垂范,努力让文明祭祀从“政府推动”转变为“社会自觉”。
3.认真开展整治。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优化工作机制,以乡镇、社区办、村(社区)为单元格,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在冬至、春节、清明、中元等重点时段开展全覆盖式巡查和管控,坚决制止和摒弃不文明祭祀行为,引领和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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