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012-00209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0-12-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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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区发改委:《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作者:徽州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2 16:08 信息来源:徽州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决策科学、投资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17年黄山市人民政府出台的《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17年黄山市人民政府出台的《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拟定本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在各乡镇和区直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报经经区法制法审查同意后,形成《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工作目标

制定出台本办法,重点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审批制度,完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升审批效率和投资效益,切实加快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徽州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保障。

四、对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区本级(含区直部门、乡镇、政府投融资公司)承担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具体包括政府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政府回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以及政府投融资公司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涵盖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

五、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九章五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阐述制定本办法的依据,政府投资项目范围、适用项目、遵循原则、资金投向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2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实施范围等内容。

第三章计划决策,共4条,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储备制、年度计划管理、联席会商制等进行规范和要求。

第四章项目审批,共13条,对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审批作出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简化小额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抢险救灾工程审批管理。

第五章项目管理,共10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管制、变更审批制、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管理制、竣工验收和交接制、审计监督制、后评价制等方面内容进行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资金管理,共4条,对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实行预算、结算管理。

第七章监督及责任,共4条,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信息人开制,并对项目单位、职能部门以及参建其它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章项目代建,共10条,对政府投资项目试点推进代建制,对代建制项目各方及政府部门职责进行明确。

第九章附责,共2条,明确办法解释单位及有效期限。

六、有关说明事项

1、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并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的时间、要求及会商、年度内新增计划等方面均提出明确要求。

2、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500万元(不含)以下,可以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对总投资500万元(不含)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只批复项目投资概算,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公路、水利等项目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分别由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依据行业管理职责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进行技术审查并审批,其它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4、简化小额政府投资项目等审批流程,明确小额政府投资项目为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对小额政府投资项目只审批项目建议书、投资概算,可以不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总投资20万元以下项目的可以不报批项目投资概算。

5、规范抢险救灾工程审批管理,明确该类工程适用范围、工程认定、区直职能部门审批要求、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要求。

6、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黄山市小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对项目招标内容明确招标范围、招标形式等。

7、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管理制、竣工验收和交接制度、后评价制度等制度内容。

8、增加项目代建章节内容,对代建项目适用范围、区直部门职责及施工、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