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103-00117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TXT,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3-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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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徽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29 16:00 信息来源:徽州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2020年,徽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区实施方案,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徽州为目标,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现代化新徽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党的核心领导。徽州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0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多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工作委员会及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统筹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高位谋划强力推动。持续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印制《徽州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分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职责,召开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及时制定印发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及推进会4次,区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推进情况2次,精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单项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创建氛围。

(三)压紧责任强化落实。将法治建设、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指标,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中将法治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全区7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委第八轮、九轮巡察范围。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和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党委、政府文件、重大决策出台的必经程序。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管,出台《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徽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督促区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四)用好督查“利器”见真章。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落实督查检查,对部门工作不力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予以约谈整改。组织开展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存在的问题,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反馈的问题、市检查组对我区法治政府全面检查反馈的不足,和第三方网络检索的问题,均开展了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督察转化为促进法治徽州建设的新动能。

二、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大力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为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我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动,共优化行政审批事项511项。优化后我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由原来的2429个缩减到2302个,办理材料数由原来2420个缩减到1895个,办理时限由原来2555天压缩至1897.5天,比2019年缩短657.5天,压缩比为25.73%。

(二)落实清单制度并加强宣传。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认真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宣传解读,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在线审批服务,在安徽徽州网站设立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市场准入管理,不断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

(三)着力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梳理工作,目前我区暂无区级及以下层面通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方式实施的涉及市场准入、变更、退出、迁移等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成员单位监管工作职责,共制定31个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完成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的联合抽查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将信用风险分类嵌入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全区各成员单位有63项抽查任务使用了信用风险分类,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和80%的比例抽查;目前我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22大类62小项,检查人员34人,监管对象库企业共6054户(包括个体工商户),全区抽查事项共132大类240小项,执法人员共417名,共开展抽查任务77项(包括联合抽查31项),完成省、市级抽查任务15项。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认领政务事项区级1801个、乡镇级158个、村级71个,网上办件量达9万余件;40家单位、1801个政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进驻率达99.8%,入驻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次”。

(五)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支持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普惠化。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规章制度制定规范,区政府年初制定下发《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乡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的通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20年,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规范性文件10件。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后,制定机关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备案,今年以来出台规范性文件10件备案10件,做到了应报尽报,备案率百分之百。

(三)建立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根据“两年一清理”的原则,定期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对应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及时进行本级的规范性文件出新、修订、废止。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陆续开展了 “涉及生态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野生动物规范性文件清理 ”、“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等系列清理活动的开展,不断提升了我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质效,确保了我区现行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及新政策相适应,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相关组织的权益。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稳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涉及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相关承办部门必须会前提交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由部门联系院校或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并将方案提交会议研究。截止12月中旬,区政府常务会议共通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8项。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会前均广泛征求意见,并邀请相关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3月份,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并在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开。同时,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定期就重大决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公众代表列席会议,2020年,已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常务会4次,区政府吸收采纳建议12条。

(三)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区政府聘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组、部门法律顾问,组建区级农业、工业、卫生等专业领域专家人才库,并发挥省化工专家指导园区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了我区各领域行政决策咨询论证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贯彻落实好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依据《黄山市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2020年执行后事项进行评估公开,有效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改进决策工作,提高决策质量,切实保障政府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区在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再设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本辖区内行政执法职责统一由市级执法支队行使。2020年1月底前已完成市场监管、农业和文化市场3个领域执法机构挂牌组建,和3个执法机构“三定”规定印发工作。为保障执法机构人员队伍建设需要,从区内调剂17名事业编制,用于增加相关执法单位编制数量,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补充15名人员到相关执法单位。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目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已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相关制度。

(二)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印发《黄山市徽州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须经法制审核。目前,我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均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配备了法制审核人。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对区文旅体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3家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43宗,被评查执法单位主动适用自由裁量权基准,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举办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参训、参考、通过率均达100%。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印发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计划核定使用细则、经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我区已全面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制度,从根本上规范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收缴行为。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行使 

(一)政府内部层级监督。9月份区政府办参照市政府做法,制定印发了《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下发政务通报38期、调研事项1000余件;转办区政府领导批示274件(其中区长批示件128件),均按要求在时限内办理答复;向区委办、区人大报送材料23份,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并接受询问和质询。做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环境保护、河长制、安全生产法等贯彻落实报告12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截止9月底,30家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已全部办结代表建议,29家政协提案主办单位已办结78件政协提案,10月份,区政府督查室积极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对17件建议和20件提案开展“回头看”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三)社会监督和舆情监督。及时根据市政府部署安排,整合环保、法律服务、文化市场举报等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成立区12345热线服务中心,实行热线统一受理答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2020年,累计受理12345热线2597件(其中省12345热线平台来件7件)、区自办件系统热线69件、来电转办件190件,均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常态化、全方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7件,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按照全年工作重点及部门工作职责,结合领导关注事项、重点工作进展以及社会热线难点,公开办排定具体计划,每月适时召开由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在季度、半年或年终时,邀请区政府相关领导对重点工作予以通报回应。召开新闻发布会68场,其中区政府领导参加5场。主动公开信息40164条,政策解读222条,全年共主动回应56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和普通群众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5次,下发网查通报6次。针对突发事件信息,区政务公开及时回应公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我区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印发《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行政调解的范围、主体和原则,规范了行政调解程序,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争议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二)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受理12件,办结12件(维持4件,终止1件,驳回6件,调解1件)。

(三)加强信访工作。落实区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制度,接待群众396批803人次,按期办结中央、省巡视和市巡察信访件39件。继续巩固“深重促”专项行动成果,切实推进信访积案、信访老户的引导化解,扎实做好重要敏感时期信访保障工作,期间未发生赴省进京集体访、越级访和异常访,实现了“零进京”的目标。

八、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区政府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手段,结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理论文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参加会议集中学、加强引领自主学“三个学”为载体,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2020年,区政府党组先后召开7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11个法律法规,区政府召开4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7个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学法、知法。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学法,加强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利用法律颁布实施日和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实施“双培养”工程,有291人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48个法治带头人。今年以来,开展活动60余场,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人数近5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举办法治讲座20余场,法治文艺演出10余场。9月份顺利通过市级“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投入10万余元,完善富山法治文化一条街,新建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铁军广场法治文化阵地1个,新建黄山谷捷散热有限公司企业法治文化阵地1个。2020年,岩寺镇洪坑村、西溪南镇东红村和富溪乡富溪村共3个行政村被命名为第八批“黄山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够平衡,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监督仍需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制队伍的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仍较薄弱,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区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党内法规制度,以责任清单为引领、以考核为抓手、以履职为核心,推行痕迹管理、签字背书等制度,完善并实施区委区政府制度建设清单,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

(三)全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办理质量和满意度。

(四)全面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深化“三查三问”,继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资源,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配备行政复议案件辅助人员,全面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

(六)以“八五”普法开局为契机,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创新普法工作的理念和机制,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之余,拓宽普法载体,加强运用网络、微信等新型媒体,在创新形式上下功夫。二是加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将法律知识宣传与百姓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清晰易懂的方式普法,使法律法规迅速普及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