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投资】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军解读《徽州区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
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韩军,就《徽州区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作出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黄山市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高质量推进绿色发展行动,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
二、工作目标
为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屏障,高质量推进绿色发展行动。
三、文件依据
《黄山市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
四、文件执行范围
本工作要点适用于徽州区内绿色发展行动。
五、 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1、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
2、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3、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4、倡导绿色生活,鼓励绿色消费;
5、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6、加快水污染防治;
7、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8.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9.打造生态文明样板工程:
10.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11.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
12.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六、创新举措:
(一)推进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健全生态环保督察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机制。推进“四大一常”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处理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重要案件办理。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处置环境监管。加强协作,持续提升“两法”衔接工作成效。开展“绿盾”2021责任保护地强化监督。
(三)全力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摸清核实底数,超前谋划试验区建设重大项目库,及时开展试验区建设的支持政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等综合研究。
七、下一步打算:
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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