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412-00151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08:35 信息来源: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53号)部署要求,2020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改革发展、动物防疫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进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

省级采取因素分配法测算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改革发展、动物防疫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大专项整体切块下达到市、县(市、区),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省农业农村厅中心工作,研究提出各市、县(市、区)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任务清单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积极对接省有关部门行业规划,细化具体工作任务。赋予市、县(市、区)自主权,市、县(市、区)可在大专项任务清单范围内,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确保任务清单内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工作措施

(一)制定总体资金使用方案和总体任务实施方案。市、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根据省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分大专项制定总体资金使用方案,明确分配原则、资金支持重点、分配方式、申报和评审、分配意见、监管措施等。同时,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分大专项制定总体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条件、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监管措施等。各地总体资金使用方案、总体任务实施方案印发前要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充分沟通。

本次下达的任务,除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任务。

(二)推进信息公开。市、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地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公开公示工作。

(三)强化绩效评估。省级按照综合绩效考核和单项任务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并依据下达各市、县(市、区)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市、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挂钩,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省级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支持贫困县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支持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统筹整合有关工作,省不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

三、有关要求

(一)市、县(市、区)总体资金使用方案、总体任务实施方案正式文本须于6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时发送PDF格式电子版。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报送。

(二)市、县(市、区)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任务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分别于830日、202112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电话:055162656174

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55168150591

 

附件:1.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2.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3.动物防疫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4.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5.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6.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7.动物防疫资金任务清单

8.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任务清单

9.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办公平台发送)

10.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办公平台发送)

11.动物防疫资金绩效目标表(办公平台发送)

12.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办公平台发

送)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0514

附件1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一、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一)实施内容

1.茶产业。开展高标准良种茶园、生态茶园建设,对老旧低产茶园进行改造,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质高效模式技术。完成《做优做大做强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任务,推动茶叶质量、茶园亩效益不断增长,茶农收入,特别是贫困地区茶农收入稳步提升。

2.中药材产业。开展我省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种植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的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

3.蚕桑产业。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大力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的通知》(皖农特函〔2020232号)要求,择项补助支持高标准桑园建设和低产桑园改造,优质特色桑蚕品种繁育推广,现代蚕桑设施装备、高效养蚕生产模式、桑树轻简化技术应用,桑蚕资源综合利用,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和多元化蚕桑生产基地。

4.休闲农业。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的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支持品牌设计、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内路标路牌、停车场、网络、公共卫生、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促进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的设施完善,使休闲农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城市居民旅游度假的新去处、传承农耕文明的新载体。

(二)实施条件

1.茶产业。高标准良种茶园、生态茶园建设力度大及老旧低产茶园改造力度大的县(市、区);已开展以茶叶投入源头控制为核心的绿色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有机肥替代及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建设的茶叶主产县(市、区);贫困县(革命老区)以及已经形成地方茶优势品种,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示范推广的茶产区;地方政府已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推广措施,已组建或筹备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县(市、区);已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检测设备,建立茶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的茶叶主产县,优先扶持茶叶四大品牌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区域品牌茶叶的主产县(市、区)。

2.中药材。道地药材产业已具规模,且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供给有力的道地药材主产县(市、区);道地药材品种已入选十大皖药的主产县(市、区);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管理规范,实行统一供苗、统一种植、统一提供肥料农药、统一回收初加工等规范化、标准化种植的县(市、区)或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行动的县(市、区)优先。

3.蚕桑产业。皖南和皖西蚕茧优势主产县(市、区),兼顾江淮分水岭和皖北蚕桑生产县(市、区),优先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生产基地应符合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品种布局合理,桑园相对集中连片,蚕桑生产设施化水平基础较好,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展示蚕桑先进实用技术集成的聚合效应,发挥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

4.休闲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方面,满足休闲农业吃、住、行、游、购娱基本条件,休闲体验内容丰富,设施配套、安全;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有较好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接待游客3年以上,社会反映较好,无不良记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方面,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依托种养业、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人居环境等优势,发掘新功能新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搭建新平台新载体,改造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旅居业,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实施主体

1.茶产业。有关地方茶产业联合体、茶树良种场、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茶叶技术研究或推广机构。

2.中药材产业。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场、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且向重点贫困县(区)和革命老区倾斜。

3.蚕桑产业。种桑养蚕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蚕种桑苗繁育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4.休闲农业。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和贫困县区;开展休闲农业宣传、培训活动的相关单位。

(四)实施区域

1.茶产业。黄山市、六安市、安庆市、宣城市、池州市五个茶叶主产区所辖茶叶主产县(市、区);产茶贫困县(革命老区)茶产业发展;开展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质高效模式技术的茶叶主产县(市、区)。

2.中药材产业。已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种植(良种繁育),且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供给有力的道地药材主产县(市、区)。

3.蚕桑产业。肥西县、阜南县、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泾县、绩溪县、潜山市、岳西县、歙县等10个蚕桑主产县(市、区)

4.休闲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力度大、发展势头好的县(市、区);贫困县依托优越自然生态环境、特色明显的农产品和独特的民族风情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当地环境培育乡村休闲旅游业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相关单位开展休闲农业宣传和培训。

(五)实施要求

1.茶产业。对照当前茶叶复工复产复市存在的四难问题,研究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茶叶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完善茶园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发展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高标准良种茶园、生态茶园,更新改造老旧低产茶园。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及粘虫板、杀虫灯等绿色防控设备。推动茶叶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创建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质量有保障的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充分运用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构建茶产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2.中药材产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加强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产地初加工、质量安全等标准体系,带动农民按标生产、规范管理,推进道地药材全程标准化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保护利用道地药材种质资源,推进特色道地品种提纯复壮,加快选育一批道地性强、药效明显、质量稳定的新品种。建立建成一批标准高、规模大、质量优的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提高道地药材供种供苗能力。

3.蚕桑产业。项目县(市、区)结合蚕桑生产实际和任务要求,将资金以项目形式分配落实。通过蚕桑生产基地建设,构建集品种推广、种植、养殖、加工等为一体的桑蚕产业发展模式,打造地方特色产业优势区。

4.休闲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园区布局合理,环境良好,满足休闲农业吃、住、行、游、购、娱基本条件,休闲体验内容丰富,设施配套安全;年综合营收入500万元以上,农民就业人数占从业人员的60%,园区自产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应有三品认证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自然环境优美,生态资源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产业特色突出;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旅游旅居要素统一协调,餐饮、住宿、体验、康养、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功能齐全,配置合理;近3年无群体性上访和恶性治安案件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强。

二、支持粮食生产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及优质水稻)

(一)实施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的要求,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不低于上年水平,继续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优质稻米生产,促进粮食发展提质增效。

1.支持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围绕绿色生态环保、产品品质提升、资源高效利用,组织订单化生产,支持全省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提高小麦原粮品质和商品一致性。力争2020年全省优质专用小麦订单种植面积1000万亩以上,带动全省优质专用小麦生产2200万亩;支持重点向307个万亩以上单品种优质专用小麦规模化生产示范点倾斜。

2.支持优质水稻生产。支持全省建设优质专用水稻单品种种植5000亩以上生产基地100个,原则上单个生产基地辐射带动优质专用水稻订单生产10万亩(不含整县制优质水稻生产3个县区),全省达到1000万亩。生产基地推广绿色生产方式,鼓励开展绿色、有机、功能性稻米生产,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要求,实行单种、单收、单储、单加工,加强产销衔接,促进水稻生产提质增效、节本增效和增产增效。

3.支持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模式示范。围绕粮食高质量发展,支持贫困地区和沿淮行蓄洪区,根据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杂粮杂豆,优化生产布局结构,促进粮经结合,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条件下绿色高质高效稳粮增收新模式,支持建设调整模式示范点32个,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4.开展六大作物苗情监测工作。继续在主产县开展水稻、小麦、油菜、玉米、大豆、棉花等六大作物苗情监测工作,科学指导粮油棉作物生产,有效提升农作物种植水平。所需经费从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统筹解决。

(二)实施条件

在粮食主产区和优势区,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整建制镇、村或农场作为项目区,连片集中打造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先行区和粮食结构调整样板。要求项目片区内粮食(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生产实现单一品种种植,100%按标准生产,80%以上订单收购。切实做到统一产品标准、统一订单品种、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管理方式、统一产品收购,确保产品单收、单贮、单加工,确保商品质量性状一致、确保产品销售品牌化。

(三)实施主体

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原则上安排在2019年秋种开展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的县区(各市农业农村局上报),侧重小麦主产区,涉及全省1040县(市、区);优质水稻生产原则上在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县(市、区)安排落实(201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数字为准),增加整县制开展优质专用水稻生产的石台县、黟县和黄山区等3个县区,优质专用水稻种植面积要占全县水稻种植面积85%以上,涉及1355县(市、区);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模式示范原则上安排在贫困地区和沿淮行蓄洪区(去重),涉及932县(市、区)。以上均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

(四)实施区域

1.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根据各市2019年秋种安排,20202月正式上报的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组织落实,侧重于单一品种规模种植的小麦万亩片。具体见各市县任务清单。

2.优质水稻生产。支持水稻生产市县大力推进优质水稻生产,注重发挥稻谷绿色标准化基地作用,提升水稻生产品质,全省建设优质水稻生产基地示范点100个。其中建设3个示范点的县:长丰县、肥东县、庐江县、寿县、天长市、定远县、霍邱县;建设2个示范点的县:巢湖市、肥西县、怀远县、五河县、阜南县、颍上县、凤台县、明光市、来安县财、全椒县、凤阳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南陵县、无为县、郎溪县、广德市、宣州区、枞阳县、东至县、贵池区、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建设1个示范点的县:毛集区、南谯区、金寨县、霍山县、叶集区、芜湖县、繁昌县、宁国市、泾县、旌德县、义安区、石台县、青阳县、岳西县、休宁县。整建制县区:石台县、黟县、黄山区。

3.革命老区和贫困县开展粮食种植结构调整示范。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开展粮食种植结构调整示范23个县: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桥区、怀远县、界首市、临泉县、太和县、阜南县、颍上县、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寿县、定远县、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石台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

(五)实施要求

按照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确定项目名录,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筛选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或主体并向社会公示,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地点、实施规模、建设内容、补助标准、承担主体和管理措施等,报所属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再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支持水产产业发展

(一)实施内容

按照《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安徽省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省农业农村厅等9厅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全省渔业发展目标任务要求,主要在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健康养殖、大水面生态渔业等领域,加快推进渔业绿色发展。每个市、县结合实际选择12个建设内容,严禁超过3个,确保2020年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以上、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场)30个以上,实现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

1.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建立稻渔(虾蟹等)共生互利、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节水减肥少用药、稳粮增收提品质。严禁破坏、损害稻田的粮食生产功能,严格保护耕作层,开挖沟凼面积不得超过稻田面积的10%

2.支持水产养殖尾水及废弃物治理工作,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开展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推广池塘健康养殖、循环水养殖、山泉流水养鱼和大水面增殖渔业等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

3.支持水产养殖与冷链物流、加工、观光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渔业行政执法和平安渔业建设,推进渔业生态文明建设。

(二)实施条件

符合本区域渔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具备可持续生产能力的渔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向带动贫困户就业或发展水产业成效突出的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倾斜。以往年度已经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但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资金。

(三)实施主体

优先扶持承担渔业绿色发展任务的各级水产机构及养殖大户、家庭渔场、龙头企业、渔业合作社、渔业产业联合体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稻田开沟、防逃网,塘口清淤、护坡,物联网信息系统等设施建设和投饵、增氧、温控、水处理、检测检验、在线监控等设备购置。

(四)实施区域

本项目实施内容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合或相近,重点推进《安徽省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两带三区(沿江现代高效渔业产业带、沿淮特色优质渔业产业带、环巢湖生态渔业产业化先行区、皖南皖西生态渔业养护区和城郊休闲观光渔业示范区)的渔业高质量发展。

(五)实施要求

优先支持革命老区、行蓄洪区等扶贫重点地区,优先扶持贫困乡村及贫困户,泗县要配合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四、支持畜牧业发展

(一)实施内容

1.提高规模养殖水平。优化调整养殖区域布局,推进家禽立体笼养改造,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进家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2.优化集中屠宰能力。统筹做好家禽屠宰企业规划布局,对现有家禽屠宰能力升级改造,稳步推进家禽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

3.完善冷链运输体系。支持企业加大冷链物流设施装备投入,鼓励冷链运输车辆配置,完善禽产品冷藏、保鲜运输设施。

4.开拓冰鲜上市渠道。支持企业开展禽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绿色生资认证,打造有机、绿色地方特色品牌和冰鲜产品品牌。

(二)实施条件

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要求,推进禽业龙头企业产业化、养宰运销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

(三)实施主体

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以上禽业专业合作社。

五、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

(一)实施内容

重点支持省级蔬菜(含食用菌,下同)标准园建设:一是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推广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生态技术,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菜园土壤连作障碍综合治理。二是商品化处理。建设农产品采后处理场地,配套田头预冷清洗、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初加工等设施,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三是科学化管理。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配备产品快速检测设备,确保产品质量。四是品牌化销售。标准园内销售的产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结合实际,选择23个环节实施。

(二)实施条件

蔬菜标准园生产基地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设施蔬菜标准园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蔬菜标准园面积不少于500亩,食用菌标准园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园区布局合理,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土壤、空气、灌溉水符合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要求。

(三)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蔬菜生产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四)实施区域

合肥市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亳州市的谯城区、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宿州市的桥区、萧县、泗县,蚌埠市的怀远县、淮上区、固镇县,阜阳市的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颍州区,淮南市的潘集区、寿县,滁州市的定远县、凤阳县,六安市的金安区、霍邱县、舒城县,马鞍山市的和县、当涂县,芜湖市的鸠江区、南陵县,宣城市的宣州区、绩溪县,安庆市的怀宁县、宿松县、岳西县等33个县(市、区),每个项目县(市、区)各补助创建1个省级蔬菜标准园。

(五)实施要求

项目县(市、区)结合生产实际和任务要求,将资金以项目形式分配落实,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要组织好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和验收工作并报省备案。通过蔬菜标准园创建,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产业化经营,建设设施配套齐全、技术体系健全、生产供应稳定、区域特色突出的蔬菜生产基地,全面提升蔬菜市场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发挥蔬菜生产在产业扶贫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标准园区产量和效益比非示范园区平均增加10%以上,化肥农药实现减量增效。

六、支持现代农作物种子发展

(一)实施内容

2020年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含种植鉴定、抗性鉴定、不育系鉴定、耐热性鉴定)、转基因检测、新品种展示示范、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1.新品种试验及鉴定、转基因检测。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296组、参试品种430个、生产试验308组、参试品种120个,试验点次398个;开展三年试验品种一致性鉴定360份,试验品种转基因检测310份,水稻不育系鉴定50份。

2.新品种展示示范。在全省12个市组织20个展示示范点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召开现场观摩会。建立省级集中展示示范片2个,支持12个贫困县(区)开展展示示范工作。

3.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组织14个具有资质的种子检验机构开展冬季种子企业、春秋两季种子市场和国家及省两级储备种子质量抽查。冬季种子企业督查抽取种子样品60份,进行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及样品纯度海南小区种植鉴定;春、秋季种子市场质量抽查抽取720份种子样品,进行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及品种纯度种植鉴定;国家及省种子储备抽取20个种子样品进行发芽率检测。

4.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对金寨县国家野生中华猕猴桃原生境保护点、五河县淮河中下游野生大豆种质资源原位保护区设施进行维护,收集优质种质资源,分类迁徙种质资源圃进行异地繁殖保护。

(二)实施条件

新品种试验及鉴定、检测实施主体为69个省品种试验单位及10个品种鉴定测试单位,从事农作物育种、试验、品种检测工作,具有品种试验和品种测试的技术条件和工作条件;品种展示示范和种子质量抽检任务实施单位为市、县(区、市)种子管理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少数种子企业;有项目实施必须的技术条件,可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三)实施主体

品种试验及鉴定、不育系鉴定和转基因检测补助对象为69个省品种试验单位及金寨县农作物品种抗性鉴定试验站、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农科院、宿州市农科院、太和八里店农技站、桐城市水稻研究所、黄山区种子管理站7个品种鉴定测试单位。品种展示示范补助对象为20个承担项目任务的市、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和个别种子企业。种子质量抽检任务补助对象为具备资质的14家种子检验机构。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单位为金寨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和五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四)实施区域

1.新品种试验和品种鉴定、不育系鉴定及转基因检测。新品种试验在全省69个承担试验任务的单位所在地实施,品种鉴定和不育系鉴定及转基因检测在金寨县、黄山区、安徽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宿州市、太和县、桐城市等7个单位实施。

2.新品种展示示范。由安庆、马鞍山、芜湖、池州、淮南等5市及桥区、舒城县、涡阳县、怀远县、枞阳县、太和县、界首市、颍上县、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南陵县、萧县、泗县、南谯区等15个县(市、区)承担。

3.种子质量抽检。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及纯度鉴定由淮北、宿州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宣城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和蒙城县、怀远县、无为市、枞阳县共14家种子管理机构承担。

4.资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在金寨县和五河县实施。

(五)实施要求

新品种试验严格按照各作物品种试验方案、种植鉴定及各项测试操作规程执行,并报送试验、测试和鉴定报告。新品种展示示范要求展示示范品种为近三年通过国家和我省审定品种、引种备案品种、登记品种;省级集中展示示范点水稻、小麦、玉米作物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100个、展示示范面积不少于100亩,大豆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50个、面积不少于50亩,瓜菜品种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100个、面积不少于40亩,其他展示示范点安排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2030个,面积不少于3050亩;各展示示范点及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展示示范工作并报送展示示范工作报告。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承担单位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担的抽样检验任务,并按规定出具并上报检验结果。

(六)监管措施

省种子管理总站印发农作物品种试验方案和新品种展示示范实施方案、种子质量抽检及种植鉴定方案、农业种资源保护与利用方案。任务落实过程中,省种子管理总站组织开展品种试验、测试、展示示范工作的考察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任务完成后,任务承担单位对上述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报告包括任务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

七、支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

(一)实施内容

依法开展全省畜禽遗传资源重点保护,鼓励采取政产学研推结合方式,推动畜禽种业创新,开展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

1.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收集、抢救濒危畜禽遗传资源个体,组建和扩大保种核心群,实施定点有效保护;改扩建畜禽圈舍等基础设施,改善保种条件,提高保种能力;开展种质鉴定、性能测定和品种登记,做好保种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制定完善品种标准和保种方案,建立健全饲养、繁育、测定等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

2.科技创新与开发利用。对种质特性明显、独特,具有重大科技创新价值的品种,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产学研结合,转化资源领域自主科技成果;培育国家级新品种(配套系);资源产品进超市、开设连锁门店,申报省、市级龙头企业,申请三品认证、地理标志等。

(二)实施条件

承担项目的保种场(区、库),一般应具有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部分新发现的濒危资源、国家或省级新品种(配套系)除外。需具备保种所需的基础设施、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种群系谱档案清楚,有明确的保种目标、选育方案和管理制度,能完成项目下达的保种任务和开发利用目标。

(三)实施主体

1.原省农委公告确定的第一、二批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支持濒危资源抢救性保护,支持国家级种公牛站、黑毛和牛保护等;省级家畜基因库(国家级重点区域基因库),开展生物技术保种,长期冷冻保存精液、胚胎、组织、干细胞等遗传物质。

2.依据畜禽品种资源濒危程度,淮北灰驴等濒临灭绝的地方品种资源,给予重点支持;圩猪等濒危的,加强支持;淮南麻黄鸡等群体较大或暂不危险的、其他尚未纳入保护名录但濒危的,适当支持。

(四)实施区域

主要安排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单位所在的38个县(市、区)或省直部门,承担相应的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利用任务。包括:肥东县(定远猪、安徽白山羊)、庐江县(巢湖鸭)、濉溪县(淮北灰驴)、利辛县(皖北猪)、谯城区(黑毛和牛、国家种公牛站)、桥区(淮北麻鸡)、固镇县(小尾寒羊)、太和县(安徽白山羊)、淮南市(淮南麻黄鸡)、寿县(皖西白鹅、安徽白山羊)、天长市(天长三黄鸡)、定远县(江淮水牛)、凤阳县(皖东牛)、霍邱县(霍寿黑猪)、舒城县(霍寿黑猪)、裕安区(霍寿黑猪)、霍山县(霍寿黑猪保护区)、芜湖县(圩猪)、繁昌县(五华鸡)、宁国市(皖南黑猪、皖南中蜂保护区)、郎溪县(雁鹅)、广德市(圩猪)、泾县(皖南中蜂)、绩溪县(皖系长毛兔)、旌德县(皖南牛、枞阳媒鸭)、铜陵市(皖南牛、枞阳媒鸭)、枞阳县(枞阳黑猪)、青阳县(皖南三黄鸡)、桐城市(枞阳黑猪)、太湖县(安庆六白猪、大别山牛、淮南麻黄鸡)、黟县(黄山黑鸡)、屯溪区(皖南中蜂)、徽州区(皖南花猪)、歙县(皖南中蜂保护区)、祁门县(白鹇鸡,暂定名),以及泗县、宿松县和安徽农业大学(国家重点区域基因库)。

(五)实施要求

2014年原农业部公布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2016年原省农委发布的省级保护名录,2011年版《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等三大名录内的品种资源,以及部分新发现的濒危资源、国家或省级新品种(配套系)。

八、支持农机产业发展

(一)实施内容

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推进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

(二)实施条件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项目单位选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较高、创建积极性较强的地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项目选择地方政府重视,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选择高标准农田改造相对较好的地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单位选择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相对较好、安全生产水平较高的地区。

(三)实施主体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项目实施主体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施主体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市级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实施区域

1.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项目实施区域。濉溪县、蒙城县、阜阳市颍泉区、亳州市谯城区、泗县、宿州市桥区、固镇县、巢湖市、怀远县、凤台县、定远县、凤阳县、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广德市、芜湖县、桐城市、潜山市、含山县、怀宁县共20个县(市、区)。

2.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区域。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濉溪县、利辛县、涡阳县、蒙城县、谯城区、砀山县、萧县、桥区、泗县、灵璧县、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阜南县、颍上县、临泉县、太和县、界首市、凤台县、寿县、天长市、来安县、定远县、全椒县、凤阳县、明光市、南谯区、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当涂县、和县、含山县、芜湖县、南陵县、无为市、宣州区、宁国市、郎溪县、绩溪县、广德市、枞阳县、义安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贵池区、怀宁县、潜山市、太湖县、桐城市、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宜秀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共72个县(市、区)

3.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区域。长丰县、金寨县、六安市裕安区,滁州市南谯区,繁昌县、宣城市宣州区,泾县、和县,池州市贵池区、潜山市共10个县(市、区)。

4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区域。界首市、定远县、安庆市宜秀区、阜南县、六安市裕安区、巢湖市、太湖县、亳州市谯城区、长丰县、天长市、萧县及宿州市共12个市、县(市、区)。

九、支持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一)实施内容

了解和掌握全省农民收入变动情况,准确把握增长趋势,在全省确定40个县(市、区)、每个县抽选2个乡镇(共80个乡镇)、每个乡镇抽选10户农户(共800农户),开展农户家庭收入定时、定点动态监测。重点支持记账户补助、数据采集、基层调查补贴以及人员培训、推广电子记账和课题调研等。

(二)实施条件

承担监测任务的县(市、区)综合考虑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收入水平以及农经力量等因素,确定2个监测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0户农户,共20户农户进行监测。所选定的乡镇农户须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保持相对稳定。今后监测点的调整须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各监测县(市、区)要确定一名业务人员专司监测工作,负责本地区监测数据的审核把关、汇总上报及调查分析工作。承担监测任务的乡镇要落实一名监测员,负责农户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录入工作。

(三)实施主体

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40个农民收入监测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委)。

(四)实施区域

肥东县、庐江县、肥西县、杜集区、濉溪县、涡阳县、蒙城县、桥区、萧县、泗县、怀远县、固镇县、颍东区、界首市、太和县、凤台县、寿县、明光市、来安县、天长市、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当涂县、含山县、繁昌县、鸠江区、芜湖县、宣州区、广德市、宁国市、枞阳县、义安区、青阳县、东至县、怀宁县、潜山市、太湖县、黟县、黄山区等40个监测县。

(五)实施要求

承担监测任务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委)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监测任务。一是做好数据采集。乡镇要定期到农户采集数据,整理归纳后录入省里统一制发的系统软件,按月上报。二是抓好数据审核。各监测县对上报的监测数据进行逐户审核,确保数据准确。三是完成汇总上报。各监测县在完成数据审核汇总的基础上,于每月初的5日前提交上月监测数据。四是开展数据分析。要根据监测农户反映的收入水平和结构变化特点等,综合分析影响农民增收的各类因素,按季度提交监测分析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对监测经费项目资金实行明细核算,科学、合规、有效使用项目资金。要将补助经费及时落实到各监测信息采集员及监测户。

 

附件2

 

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一、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一)实施内容

1.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按照一园一业一业一策的要求,发展主导产业,搭建创新平台,促进人、地、钱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支持发展二三产业,促进三产融合,实现全产业链发展;支持金融、保险等服务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社会和工商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支持科技创新,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提升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支持发展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流通;支持联农带农机制,探索多种利益联结模式。

2.支持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支持先行区试点县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通过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建立农业资源台账制度,推进农业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支持开展绿色发展技术应用试验和数据监测,总结农业绿色发展模式。

(二)实施条件

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县。

(三)实施主体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先行区试点所在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区域

1.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繁昌县、宁国市、庐江县、黄山区、义安区、濉溪县、芜湖县、黟县、南陵县、广德市、徽州区、凤台县、五河县、博望区、桐城市、迎江区、霍山县、祁门县、相山区、东至县、三山区等21个非重点贫困县产业园;砀山县、舒城县、利辛县、太和县、望江县、谯城区、颍泉区、泗县、石台县、怀远县、灵璧县等11个重点贫困县产业园;阜南县、颍上县等2个沿淮行蓄洪区重点县产业园。

2.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铜陵市、肥东县、桥区、颍上县、宣州区、休宁县、岳西县等7个县(区)。

(五)实施要求

各县区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二、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

(一)实施内容

1.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在未完成村级服务信息站建设任务的县,开展村级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建设。推进已建益农信息社,开展好运营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服务,着力构建可持续运营机制。

2.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在生产、加工、质量追溯等领域,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点,扩大农业物联网技术示范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3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示范。加强产地基础设施、物流体系、网络销售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

(二)实施条件

1.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未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的村,选择有一定基础设施条件、便于为农民群众开展服务的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村邮站、村级电商服务站、乡村金融网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设益农信息社;推进已建益农信息社着力抓好运营服务。

2.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积极性高、有利于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物联网建设,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

3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项目。选择部分具有一定产地基础设施,物流体系、网络销售体系相对完善的县,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

(三)实施主体

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实施主体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物联网项目实施主体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项目实施主体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实施区域

1.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支持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安庆市、池州市、黄山市,以及蒙城县、利辛县、泗县、临泉县、颍上县、颍泉区、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广德市、贵池区等11个县(市、区)。

2.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建设。支持谯城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怀远县、凤台县、定远县、凤阳县、霍邱县、金寨县、当涂县、石台县、宿松县、望江县等14个县(区)。每个项目县新建2个以上农业物联网示范点。

3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支持阜阳市、芜湖市和长丰县、固镇县、寿县、芜湖县、黄山区等5个县(区)。

(五)实施要求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项目扶持重点和方向,结合工作任务和本地实际,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项目申报、审定办法和实施办法,组织项目申报,按照公开竞争立项方式,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

三、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

(一)实施内容

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由各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民。2020年,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32792,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3720人、现代青年农场主462人、农业经理人200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85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2270人、专业生产型人员808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7210人。

(二)实施条件

全省凡有需求的县(市、区)均可实施。按照分类分层分模块培训要求,县级主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专业生产型人员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省农垦局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参照县级实施要求执行);省级主要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培训和师资培训。

(三)补助对象

补助资金由项目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对参训农民免费培训。

(四)监管措施

各地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实行月度进展报告制度,充分运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及时监管,开展绩效评价。

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一)实施内容

1.开展2019年度评定的省示范合作社和省示范家庭农场奖补。

2.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县、深度贫困县、沿淮行蓄洪区重点贫困县和皖北地区中产业扶贫带动措施实、效果好、贫困户小农户拥护的好典型;支持示范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开展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信用合作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等。

3.支持泗县、金寨县、天长市、当涂县、宁国市、黟县6个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县开展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工作试点。支持涡阳县、岳西县、宣州区3个第二批农业农村部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树立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

(二)实施条件

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原农业部农机化司评定的示范农机合作社,2019年通过监测达标的57家,纳入年度奖补)。土地股份合作、信用合作、财务管理规范建设和参与乡村治理等创新发展试点,符合条件的可放宽到县级示范合作社。

位于贫困地区的示范合作社,未达到吸纳5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实现产业脱贫要求的不予支持;2019年已经承担省财政该类项目,但未能完成清单任务的,本年度不予支持。未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本年度不予支持。

(三)实施主体

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经过批准开展相关创新改革试点的农民合作社。

(四)实施要求

1.各县(市、区)按照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皖农产指〔20191号文件,以及监测达标的57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录,及时兑现奖补。

2.组织辖区内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民合作社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实施方案以市为单位汇总报省厅合作处备案(只需电子文档),并督促及时拨付试点补助资金。

3.信用合作试点继续实行月度监测报表制度;土地股份、财务规范管理和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半年提交一份进展情况或典型经验交流材料,年度总结要求于202012月底前报省厅合作处(均只需电子文档)。

4.各市、省直管县组织辖区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于202010月中旬在合肥集中开展主体带贫、产业扶贫跨区对接活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五)监管措施

一是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强跟踪指导,结合年度示范评定和试点工作指导,开展抽查检查,确保项目实施有序推进。二是信用合作试点实行月度监测报告制度,确保风险防范到位。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对非贫困县一律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实施项目到位,及时拨付资金。四是配合农业农村部对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创建,开展工作督导和年度绩效评估。

五、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实施内容

选择128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全年抽检种植业产品不少于2880个;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全年抽检种植业产品不少于1600个。

(二)实施条件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追溯平台已建立,各地广大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性高,积极接入平台;合肥市、淮北市、阜阳市、宿州市、滁州市、芜湖市、池州市和淮南市8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获得双认证,且通过2019年省级能力验证考核,具有承担全省16个市抽检任务定量检测的条件。

(三)实施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补助对象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范围补助16个市;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检补助对象为承担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的单位;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检补助对象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拨付通过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市级农产品农检机构或由市委托的第三方农检机构。

(四)实施区域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在32个贫困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由16个市具体组织实施;省级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在全省16个市抽检。

(五)实施要求

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搭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组织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计划,以都市菜篮子、特色农产品为可追溯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和带动,力争十三五末,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有条件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产品率先实施可追溯,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对各县与部分乡镇监管检测人员、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开展监管、检测技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和现场指导与服务等,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3.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措施。

4.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检。对草莓、韭菜、芹菜、豇豆4类农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是针对我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等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的一项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措施。

六、支持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

(一)实施内容

支持江淮分水岭地区16个县(市、区)及重点治理乡镇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带动岭区农业绿色发展,保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岭区农业走上空间优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稳定、产业优势的绿色发展道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一是支持岭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二是支持岭区重点乡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巩固产业扶贫成果。

(二)实施条件

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江淮分水岭县区和重点乡镇。原则上不支持村组道路、道路绿化以及生产性项目中的道路硬化和办公、生活性建筑物等建设内容;已连续两年获分水岭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或主体不再安排。

(三)实施主体

除现代农业产业园外,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是贫困村(组)以及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大学生或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园、种养大户等扶贫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可作为公益性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实施区域

合肥市的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经开区、蜀山区,淮南市的寿县、大通区,滁州市的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南谯区和六安市的金安区、裕安区等县(市、区)及重点乡镇。

(五)实施要求

各地要按照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认真组织、指导项目立项工作。

七、支持认证农产品质量管理

(一)实施内容

支持重点贫困地区开展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开展品牌展示宣传推介,用于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大展会活动;开展认证农产品管理队伍培训,开展全省认证农产品管理队伍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内检员和合格证宣传员培训;开展认证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分批次开展绿色食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工作;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分皖北、皖中、皖南三个片区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工作。

(二)实施条件

突出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支持贫困地区。

(三)实施主体

各市、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认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等。

(四)实施区域

项目涉及的各市及相关县(市、区)。

(五)实施要求

本项目由各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地点为各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认证农产品生产主体单位等。

八、支持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

(一)实施内容

按照《安徽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实施办法》《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墒情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有关市、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等工作,按期发布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监测报告。具体为:

1.耕地质量定位监测。做好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定期开展监测点田间作业情况、作物产量、施肥量等调查记载,依据规程采集监测点无肥区和常规施肥区土壤,分析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水分等项目。按要求完成相关资料年度汇总和年度监测报告编制等工作。

2.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做好土壤墒情监测点维护,各墒情监测点每月开展4次监测(遇降雨量大时不取土监测),每次采集23个土层样品。根据监测结果和调查资料编写土壤墒情监测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和发布,全年发布墒情报告30期以上。

(二)实施条件

任务承担单位工作扎实、积极性高;土肥工作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工作基础较好,具备圆满完成任务的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开展过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墒情监测等相关工作;无不良财务和行政处罚记录,也无媒体不良表现曝光。

(三)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市、县(市、区)土肥机构。

(四)实施区域

1.市级。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

2.县(市、区)级。利辛县、涡阳县、谯城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临泉县、太和县、颍东区、颍泉区、颍州区、寿县、定远县、舒城县、裕安区、石台县、望江县、宿松县、岳西县。

(五)实施要求

1.认真开展监测。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将具体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土肥总站。各监测点按照全省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墒情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相关调查和记载,严格取样和监测工作。

2.按时上报材料。耕地质量定位监测于秋季取样全部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检测和报告编制;土壤墒情定位监测于每月3日、10日、18日、25日取样调查,次日下班前上报监测数据和墒情报告。

3.加强维护管理。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墒情监测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监测点要设置标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监测点长期稳定并有效开展工作。

九、支持良种联合攻关

(一)实施内容

重点支持我厅已印发联合攻关方案的水稻、小麦、辣椒良种联合攻关,以及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中有关瘦肉型猪、优质肉鸡良种联合攻关。

(二)实施条件

水稻、小麦为我省主要农作物,辣椒是特色作物,我省有较强的育种基础,并已开展联合攻关工作;瘦肉型猪和肉鸡是我省主要畜禽品种,产业关联度大、有较强的育种基础,并且对保证市场畜禽产品供应具有重要作用。2018年以来,先后印发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稻、小麦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辣椒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安徽农业大学在小麦、肉猪、肉鸡遗传育种方面,省农科院水稻所在水稻育种方面,省农科院园艺所在辣椒遗传育种方面,具有的人才、技术及仪器设备优势,较为完善的田间基础设施和管理人员,在相关领域内的研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实施主体

省农科院水稻所、园艺所,安徽农业大学及部分参与联合攻关的重点企业。

(四)实施要求

通过项目实施,充分调动农业科研机构、品种繁育与推广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育种技术理论创新、绿色种质创制、鉴定平台构建和优良品种选育与测试示范,推动安徽省水稻、小麦、辣椒、肉猪、肉鸡产业向绿色化、优质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六)监管措施

承担项目的科研单位须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年底前要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十、支持开展土地托管规范化试点

(一)实施内容

开展土地托管规范化试点,探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培育一批农业生产托管规范化服务主体。

1.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试点县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等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方式、服务组织、服务内容进行规范。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引导服务组织合理确定托管服务价格,建立服务的指导价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制定农业服务合同规范,约定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明确合同的格式、服务项目、质量、价格、付款方式、效果评价、违约责任等内容,建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体系等相关制度。

2.开展托管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制定土地托管服务主体规范化建设内容和标准,选择一批服务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指导服务主体围绕建设标准,加强硬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计划和管理细则,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等,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实施条件

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工作基础扎实。地方政府重视,工作机制健全,服务规模化经营程度高;二是服务体系健全。服务组织发育充分,服务主体数量较多,服务面积大,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标准较高;三是保障措施有力。扶持政策到位,工作机构健全,农经力量较强。重点支持在服务模式上得到部里和省里推广的服务组织和拥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实施主体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实施主体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托管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主体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新型农业服务主体。

(四)实施区域

谯城区、泗县、砀山县、界首市、寿县、天长市、全椒县、霍邱县、广德市、太湖县、黟县等11个县(市、区)。

(五)实施要求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承担规范化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方向和实施步骤。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报省里备案。二是坚持分类指导。要结合不同主体、不同产业、不同区域的特点,着力在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带动能力等方面探索创新,推动服务主体规范发展。三是形成一批地方标准。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并公开发布服务标准、合同示范文本、服务规范等一批农业生产托管地方标准,推动全省农业生产托管规范发展。四是按期完成试点。202012月底前,试点县要全面完成试点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和有关成果等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十一、支持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

(一)实施内容

为调动种植户施用商品有机肥积极性,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根据《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启动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

(二)实施条件

县级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部门积极主动性较高,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且有一定商品有机肥生产推广基础的优先。

(三)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

1.实施主体。

补贴对象为我省具有肥料登记证资质的商品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生产企业。企业条件:一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年生产能力3000吨以上;二是必须取得肥料正式登记证,生产的商品有机肥与生物有机肥质量要分别达到NY5252012NY8842012要求;三是所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和生物有机肥,必须以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

2.补贴品种和标准

补贴品种为商品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含固态、液态,不含一般堆肥)。在全省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40万吨。补贴资金已于年初分别拨付至项目县财政。项目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在保证完成本县(市、区)任务清单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每吨补贴标准。

(四)实施区域

安排庐江县、烈山区、濉溪县、利辛县、蒙城县、谯城区、涡阳县、砀山县、桥区、灵璧县、泗县、怀远县、阜南县、临泉县、颍东区、颍上县、定远县、凤阳县、南谯区、全椒县、霍邱县、金寨县、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市、广德市、宁国市、宣州区、怀宁县、太湖县、桐城市、望江县、宿松县、祁门县、屯溪区、歙县、休宁县37个县(市、区),作为2020年第一批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试点项目县(市、区)。

(五)实施要求

1.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市、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本县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供肥企业、补贴品种、补贴标准、补贴程序和保障措施。根据优中选优、自愿和公开原则确定定点供肥企业。每亩每年施用补贴上限0.5吨。

2.确定补贴程序。各项目县(市、区)公布项目供肥企业名单和补贴标准。项目供肥企业与施用主体签订商品有机肥购销协议,购销协议要明确购买方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购买种类、数量、价格(市场价扣除补贴后)、配送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项目供肥企业要做好销售台账记录管理,产品价格不得突破协议价。购销协议和销售台账作为享受补贴的重要依据。

3.据实结算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项目供肥企业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提供享受补贴的商品有机肥购销协议、发票和销售台账等相关证明材料。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六)监管措施

1.加强领导,精准谋划。各项目县要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区域种养业特点,精准谋划。鼓励有机肥企业消纳本区域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和秸秆资源,鼓励农民和合作经济组织积极使用有机肥。

2.明确职责,加强指导。按照县把关、市审核、省考核的方式组织实施和监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畜牧、土肥、能源、农机等业务单位的协调配合,对实施主体和补贴程序严格把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实施方案并审核,调度项目任务进度。省级将资金使用进度列入项目调度内容。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3.畅通渠道,加强监管。建立电话、网络、信函等多种形式的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和内容,要及时回复,妥善处理。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商品有机肥,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取消该企业供货资格。如发现供肥企业和施用主体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各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所属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再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以正式文件于5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十二、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一)实施内容

实施全域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围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设施升级、集中处理、多元利用、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支撑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有效模式的推广和运用。一是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主要解决中小户或散户养殖粪污处理问题。二是一场一策、制肥还田。主要用于解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问题。三是区域收纳、集中处理。项目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支持建设异地集中处理中心和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做到集中收纳、沼电肥一体、产业化利用。其中,每种路径可选择若干种通用性强、适用性广、资源化利用好的技术模式加以扶持。

(二)实施条件

一是应为非国家畜牧大县且没有实施过国家或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江流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相关项目的34个县(区)范围之内。二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有一定基础,种养业规模相匹配,有较强的就地就近消纳能力,具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市场运行条件和潜力。三是县级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有意向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明确的产业发展意见或规划,已形成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四是已争取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非畜牧大县暂不予安排。

(三)实施主体

主要用于实施全域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实施主体以生猪、家禽、奶牛、肉牛肉羊等规模养殖场企业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为重点。

(四)实施区域

杜集区、八公山区、毛集试验区、琅琊区、郊区、铜官区、石台县、宜秀区、大观区、黄山区、祁门县、黟县、徽州区、屯溪区。

(五)实施要求

1.明确目标任务。各地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推进省级整县推进项目加快发展。对实施方案制定不及时,项目进度慢、效果差的项目县,将不再安排后续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要达到100%

2.制定实施方案。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完成时间、畜禽粪污利用现状、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现状、粪肥还田利用和沼气使用路径、粪污收集机制建立、促进种养对接措施、环保执法监管措施、资金使用方向和地方扶持政策等方面内容。请于2020531日前,以项目县(市、区)政府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3.强化支持保障。省里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剂部分资金重点支持或指定项目县推广使用省里确定的通用型、实用性、成熟性的技术模式;支持生产通用型、实用性、成熟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鼓励各地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要落实好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并入城市管网、税收、用地用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按照以地定养的原则,科学布局畜禽规模养殖。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保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需求。要按规定统筹整合畜牧业、种植业、农村能源等相关资金,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机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开展粪污收贮运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使用畜禽粪肥,开拓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应用渠道,形成合力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局面。

(六)监管措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农办牧〔201940号)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监管各项工作。

1.严格项目评估监管。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开展对各市及其所辖项目县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市政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负责督促各项目县落实各项措施要求,调度和汇总辖区项目县有关情况统一报送省里;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建立在县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畜牧兽医、土肥、能源、环保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落实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责任。要设立双份清单管理台账,对辖区每个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确定一套治污模式,制定一份完成治污时间表,并及时组织对单体项目进行竣工验收。202115日前,各市要汇总项目县自评报告、实施工作总结和有关项目验收资料等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2.按时报送项目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日常监管,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各市、各项目县要按照皖农办牧〔201940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季报、月报制度,即:按季度通过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要按月报送省级以上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省里将定期通报各市、各项目县的项目实施进度和省级以上资金拨付进度。

 

 

 

 

 

 

 

 

 

 

附件3

 

动物防疫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财办〔201735号)(以下称《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用于强制免疫补助

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给予补助。

1.补助畜禽种类。口蹄疫:猪、牛、羊、骆驼和鹿等偶蹄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子、鹌鹑等家禽。小反刍兽疫:羊。

2.补助范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全省(按要求申请不免疫的除外)。

(二)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各市(含直管县)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有关要求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并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二、实施条件

强制免疫补助主要是用于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继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施强制免疫。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三、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

(一)实施主体

强制免疫疫苗按照《安徽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农牧〔201510号)规定,由省级统一采购、各市统一调拨和支付经费、逐级发放、养殖户免费使用。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由其先行自主采购,按照《安徽省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规定的补助申请、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程序予以直补。对养殖场户实施强制免疫和效果监测评价由各级农牧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各市应根据疫苗实际招标价格、需求数量及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求,结合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据实安排强制免疫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实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动物疫病和动物疫情监测采样、人员防护以及购买防疫服务等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按照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补助实施者。

(二)补助标准

各地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实施细则。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养殖场户免费使用;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按照《实施细则》执行;对实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动物疫病和动物疫情监测采样补助、人员防护以及购买防疫服务和防疫人员等方面补助标准;发放20191月-2019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附件4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主要是完成2019年度971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工作,启动2020年度798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重点开展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10项整治建设任务。

(二)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

农村自然户改厕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强化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给予适当支持。按照先易后难,先示范后推广的要求,率先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县和二类县的农村改厕任务,率先在一、二类县开展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

二、实施条件

(一)美丽乡村建设

学好用活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由易到难、梯次推进;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增加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坚持实事求是、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农村户厕不好用、不能用的问题;坚持群众满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质量第一,好字当头把好关口;坚持工程化理念,实现工程化设计,工程化施工,工程化验收,工程化运行。切实把农村厕所改造及管护、粪污资源化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三、实施主体

县级人民政府。

四、实施区域

(一)美丽乡村建设

2019年省委农办确定的79个县(市、区)971个中心村和拟安排的2020年度75个县(市、区)798个中心村建设。

(二)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

12020年,各市上报的79个一类和二类县(市、区)39.1万户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进行改造的县(市、区)进行奖补。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的6个县(市、区):巢湖市、来安县、金寨县、含山县、广德县、黄山区。

3.农村厕所改造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示范县13个县(市、区):庐江县、杜集区、涡阳县、灵璧县、淮上区、明光市、金寨县、含山县、南陵县、宣州区、铜陵市郊区、怀宁县、黄山区。

(五)实施要求

1.美丽乡村建设。一要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要认真排查梳理,系统总结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进一步理清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水平,提高群众参与度。四要严格实施监管,在工程质量上把好关。五要健全管护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坚持建管并重,严把工程质量,健全后续管护机制,确保实现一时美向长久美的转变。

2.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落实改厕到户清单。各地结合本地已科学确定的改厕任务及明确到户的清单,选择适宜改厕模式,合理测算户均投入,以项目化方式编制覆盖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监管验收、运行维护等全链条的实施方案和标准化操作规范,并按照四个工程化组织实施。要合理测算户均投入,坚决防止简单最低价中标,做好确保产品和施工质量的基础工作。二是科学制定改厕实施方案。一类县(市、区)、农村厕所提升和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示范县(市、区)要以工程化思维系统谋划编制改厕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八部委制定的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指导意见和我省制定的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编制县级农村改厕实施方案,明确改厕地点、改厕路径、技术模式、政策措施、进度计划、资金安排、时间节点、业主单位、招标采购方式、厕所维修和粪污清掏的管护机制建设等。县级改厕实施方案可以涵盖全县所有乡镇,也可以是部分乡镇。以县为单位组织相关专家、镇村和农户代表对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论证。经市级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各地可以探索将改厕作为投资项目进行管理,明确项目业主单位及其责任。由业主单位按相关规定确认建设单位统筹开展查看现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监理、运维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也可以将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环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三是严格质量规范。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级农村改厕标准化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工作。县级农村改厕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协调相关机构和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干部、施工人员的政策、技术培训,落实农村改厕项目公示制度,发挥好乡村两级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实施和监督。采取委托代建方式的,业主单位要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对项目实施与运行效果的评估,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四是做好项目验收。各地要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和验收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农村改厕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质量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级自验要做到全覆盖,对产品、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到位。改厕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农户使用时,要到户讲解使用和清掏基本知识,张贴维修维护服务明白卡。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户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运行管护机制,培育农村厕所检查维修、定期清运、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体系、队伍。加强对管护主体的督查、考核和通报,确保管护机制运行有效。五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按照项目绩效管理,采取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根据建立的农村改厕档案,将改厕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系统,并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改厕户数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厕所提升和管护机制建设示范县创建档案材料。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六、监管措施

(一)美丽乡村建设

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我省民生工程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保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合理、绩效明显。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与监管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美丽乡村长治久美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

在项目监管上,资金使用明确专款专用。按照项目绩效管理,采取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自然村改厕实行县级验收、市级核查、省级终审机制。各地根据建立的农村改厕档案,将改厕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系统,并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改厕户数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附件5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市、县

(市、区)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合肥市

 

 

   合肥市本级

 

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支持安徽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公众号宣传,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休闲农业推介宣传活动,举办第三届乡味江淮农家菜评比活动,举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论坛。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3个。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7组、生试16组。

   巢湖市

 

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完成1个平安农机建设项目。

   长丰县

 

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26.45万亩,3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完成1个平安农机建设项目,完成1个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

   肥东县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支持休闲农业发展,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3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定远猪保护与利用,达到母猪10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安徽白山羊保护利用与开发,达到母羊250只以上,公羊25只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肥西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桑园或优质茧基地1个。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庐江县

 

建设3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2组、生试2组。巢湖麻鸭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禽200只以上;公禽不少于30个家系的省级保种场标准。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淮北市

 

 

   淮北市本级

 

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3.2万亩。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1个。承担本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29个。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濉溪县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80.23万亩。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15组、生试13组。淮北灰驴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驴80头以上,公驴10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2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亳州市

 

 

   亳州市本级

 

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1个。S

   涡阳县

 

 

   蒙城县

 

 

   利辛县

 

 

   谯城区

 

 

 宿州市

 

 

   宿州市本级

 

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1个。承担农作物新品种生试14组;承担本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58个,承担春季市场检查玉米种子品种纯度小区种植,样品数不少于100个,样品重复种植,承担秋季市场小麦种子检查品种纯度小区种植,样品数不少于146个,样品重复种植。完成1个平安农机建设项目。

   砀山县

 

 

   萧县

 

 

   灵璧县

 

 

   泗县

 

 

   埇桥区

 

 

 蚌埠市

 

 

   蚌埠市本级

 

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19.22万亩。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2个。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5组、生试2组(马城水稻良种场)。

   怀远县

 

 

   五河县

 

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81.66万亩,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5组;承担淮河中下游野生大豆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扶持建设3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固镇县

 

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61.47万亩。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8组、生试6组。小尾寒羊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羊250只以上,公羊25只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3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阜阳市

 

 

   阜阳市本级

 

开展苗情监测。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2个。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17组、生试22组;承担本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58个。

   界首市

 

 

   临泉县

 

 

   太和县

 

 

   阜南县

 

 

   颍上县

 

 

   颍州区

 

 

   颍东区

 

 

   颍泉区

 

 

 淮南市

 

 

   淮南市本级

 

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41万亩。开展苗情监测。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2个。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承担农作物新品种生试8组;承担冬季种子企业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15个,承担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样品品种纯度海南小区种植,样品数不少于60个,样品重复种植,承担本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43个,承担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小麦种子样品品种纯度小区种植,样品数不少于134个,样品重复种植;建立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片1个,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20个,面积不少于30亩,展示示范观摩人数不少于100人次。淮南麻黄鸡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鸡600只以上;公鸡不少于30个家系。

   凤台县

 

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63万亩,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8组、生试7组。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3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寿县

 

 

   毛集区

 

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11.2万亩,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

 滁州市

 

 

   滁州市本级

 

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3个。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15组、生试2组;承担冬季种子企业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15个,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58个。

   天长市

 

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75.98万亩,3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2组、生试4组。天长三黄鸡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鸡600只以上;公鸡不少于30个家系。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完成1个平安农机建设项目。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明光市

 

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45.79万亩,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10组、生试8组。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来安县

 

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全椒县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定远县

 

 

   凤阳县

 

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1个。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50.75万亩,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6组、生试8组。皖东牛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畜100头以上,公畜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2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琅琊区

 

 

   南谯区

 

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1个。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建立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片1个,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20个,面积不少于30亩,展示示范观摩人数不少于100人次。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完成1个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

 六安市

 

 

   六安市本级

 

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3个。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2组、生试13组;承担冬季种子企业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15个,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43个;承担春季市场检查水稻种子样品品种纯度小区种植,样品数不少于120个,样品重复种植。

   霍邱县

 

 

   舒城县

 

 

   金寨县

 

 

   霍山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7个,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3个,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桑园或优质茧基地1个。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7组。霍寿黑猪保护区达到区内应有2个以上保种群,保种群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公里,保种群不得杂交。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金安区

 

 

   裕安区

 

 

   叶集区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本级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2个。建立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片1个,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20个,面积不少于30亩,展示示范观摩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当涂县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2组、生试9组。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含山县

 

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和县

 

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完成1个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

 芜湖市

 

 

   芜湖市本级

 

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2个。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2组、生试8组;建立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片1个,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20个,面积不少于30亩,展示示范观摩人数不少于100人次。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芜湖县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圩猪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猪10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繁昌县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五华鸡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鸡600只以上;公鸡不少于30个家系。完成1个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南陵县

 

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1个。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5组、生试2组;建立紫云英作物品种展示示范片1个,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5个,面积不少于50亩,展示示范观摩人数不少于100人次。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无为县

 

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芜湖市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58个。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宣城市

 

 

   宣城市本级

 

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2个。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7组、生试6组;承担本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29个。

   宁国市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6个。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皖南黑猪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猪10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皖南中蜂保护区达到区内应有2个以上保种群,保种群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公里,保种群不得杂交。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郎溪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5个。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雁鹅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禽200只以上;公禽不少于30个家系的省级保种场标准。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广德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6个,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1个。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7组、生试8组。圩猪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猪10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泾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3个,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桑园或优质茧基地1个。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皖南中蜂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60箱以上的省级保种场标准。完成1个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

   绩溪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1个,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桑园或优质茧基地1个。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皖系长毛兔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兔300只以上,公兔60只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旌德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1个,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2个。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枞阳媒鸭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禽200只以上,公禽不少于30个家系的省级保种场标准;皖南牛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畜100头以上,公畜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

   宣州区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6个,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2个。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立体笼养改造面积比2019年提高20%以上,完成家禽屠宰企业升级改造2家以上。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完成1个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铜陵市

 

 

   铜陵市本级

 

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2个。皖南牛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畜100头以上,公畜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枞阳媒鸭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禽200只以上;公禽不少于30个家系的省级保种场标准。

   枞阳县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建立粳糯稻新品种展示示范片1个,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20个,面积不少于30亩。展示示范观摩人数不少于100人次;承担铜陵市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58个。枞阳黑猪达到母猪10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义安区

 

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1个。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7组、生试4组。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池州市

 

 

   池州市本级

 

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2个。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9组、生试8组;建立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片1个,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20个,面积不少于30亩,展示示范观摩人数不少于100人次;承担池州、马鞍山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71个,承担春季市场检查水稻种子样品品种纯度小区种植,样品数不少于120个,样品重复种植。

   东至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5个。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2组、生试1组。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石台县

 

 

   青阳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2个,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1个。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皖南三黄鸡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鸡600只以上;公鸡不少于30个家系。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贵池区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2个。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安庆市

 

 

   安庆市本级

 

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25%,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3个。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7组、生试2组;建立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片1个,展示示范品种不少于20个,面积不少于30亩,展示示范观摩人数不少于100人次;承担冬季种子企业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15个,承担安庆市、合肥市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100个;承担国家及省储备种子扦样及发芽率检测,样品数不少于20个。扶持建设2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完成1个平安农机建设项目。

   桐城市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4个。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1组、生试10组;120份样品种植鉴定。枞阳黑猪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猪10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2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怀宁县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建设2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3组、生试4组。完成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建设2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潜山县

 

 

   太湖县

 

 

   宿松县

 

 

   望江县

 

 

   岳西县

 

 

 黄山市

 

 

   黄山市本级

 

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1个。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7组;承担本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29个。

   歙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8个,创建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基地1个,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桑园或优质茧基地1个。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开展苗情监测。皖南中蜂保护区达到区内应有2个以上保种群,保种群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公里,保种群不得杂交。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休宁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7个。建设1个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苗情监测。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黟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2个。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支持参加宣传推介活动。建设优质水稻生产基地整建制县。开展苗情监测。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1组、生试3组。黄山黑鸡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鸡600只以上;公鸡不少于30个家系。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祁门县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8个。白鹇鸡(暂定名)资源调查和监测,争取支持创建1个省级保种场企业。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屯溪区

 

皖南中蜂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60箱以上的省级保种场标准。

   黄山区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3个。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建设优质水稻生产基地整建制县。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4组、生试4组;品种抗性鉴定样品120份。选定2个乡镇、20农户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

   徽州区

 

创建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2个。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皖南花猪保护与开发利用,达到母猪10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的省级保种场标准。扶持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省本级

 

 

安徽省农科院

 

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31组、生试21组;转基因检测样品310份;种植鉴定样品80份;抗性鉴定样品180份;不育系鉴定50份。

安徽农业大学

 

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试2组、生试1组;抗性鉴定样品170份。省级家畜基因库建设,开展猪、牛、羊、驴、兔等5类畜种的生物技术保种,长期冷冻保存精液、胚胎、组织、干细胞等遗传物质,挖掘优良基因,保存全基因组遗传信息。

 

 

 

 

 

 

 

 

 

 

附件6

 

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市、县

(市、区)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合肥市

 

 

   合肥市本级

 

组织不少于220名省以上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开展3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本市专项监测和1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5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巢湖市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4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

   长丰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奖补7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

   肥东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奖补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奖补7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

   肥西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奖补3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

   庐江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4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4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5万吨。

 淮北市

培训高素质农民970人。

 

   淮北市本级

培训高素质农民52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奖补5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组织80名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承担本市专项监测和3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烈山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1.4万吨。杜集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濉溪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45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7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5万吨。

 亳州市

 

 

   亳州市本级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不少于250名省以上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承担本市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15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涡阳县

 

 

   蒙城县

 

 

   利辛县

 

 

   谯城区

 

 

 宿州市

 

 

   宿州市本级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不少于250名省以上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承担本市专项监测和2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18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砀山县

 

 

   萧县

 

 

   灵璧县

 

 

   泗县

 

 

   埇桥区

 

 

 蚌埠市

 

 

   蚌埠市本级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奖补3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组织140名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承担本市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5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怀远县

 

 

   五河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5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固镇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奖补5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

 阜阳市

 

 

   阜阳市本级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中国农民丰收庆祝活动。组织不少于300名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完成政府采购为200家合作社财务代账服务试点任务。承担本市专项监测和2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皖北区域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18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界首市

 

 

   临泉县

 

 

   太和县

 

 

   阜南县

 

 

   颍上县

 

 

   颍州区

 

 

   颍东区

 

 

   颍泉区

 

 

 淮南市

 

 

   淮南市本级

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110名省以上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奖补4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本市专项监测和1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潘集区)1个,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八公山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凤台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53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建2个以上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奖补4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

   寿县

 

 

   毛集区

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奖补2个省示范家庭合作社(农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滁州市

 

 

   滁州市本级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不少于240名省以上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承担本市专项监测和1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1场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开展皖中区域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18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天长市

培训高素质农民600人。

奖补7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抓好不少于5个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试点。土地托管规范化试点。

   明光市

培训高素质农民450人。

奖补5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

   来安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600人。

奖补4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创建绿色食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区1个。

   全椒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5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土地托管规范化试点。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8万吨。

   定远县

 

 

   凤阳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400人。

新建2个以上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奖补4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5万吨。

   琅琊区

 

奖补1个省示范家庭农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南谯区

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奖补3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支持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产业转型升级。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7万吨。

 六安市

 

 

   六安市本级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不少于250名省以上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承担本市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18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霍邱县

 

 

   舒城县

 

 

   金寨县

 

 

   霍山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7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金安区

 

 

   裕安区

 

 

   叶集区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本级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120名省以上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奖补2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2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本市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

   当涂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新建2个以上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奖补5个省示范社(农场)。抓好不少于5个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试点。

   含山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300

奖补5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

   和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

奖补7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

 芜湖市

 

 

   芜湖市本级

培训高素质农民18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组织不少于140名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奖补4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2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本市专项监测和4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管理队伍和合格证队伍培训,开展1场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5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芜湖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4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奖补5个省示范社(农场)。

   繁昌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15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1个省示范家庭农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5万吨。

   南陵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3个省示范社(农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9万吨。

   无为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400人。

奖补5个省示范社(农场)。烈山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1.4万吨。

 宣城市

 

 

   宣城市本级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不少于180名省以上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承担本市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1场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
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开展皖南区域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18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宁国市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5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抓好不少于5个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试点。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2.5万吨。

   郎溪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奖补4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

   广德市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奖补6个省示范合作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组织40名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土地托管规范化试点。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6万吨。

   泾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

奖补2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补助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个。

   绩溪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5个省示范社(农场)。

   旌德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340人。

奖补3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宣州区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奖补9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完成农业农村部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年度任务。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6万吨。

 铜陵市

 

 

   铜陵市本级

 

奖补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不少于100名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奖补2个省示范合作社。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本市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补助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个,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管理队伍培训,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郊区、铜官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枞阳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5个省示范社(农场)。

   义安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4个省示范社(农场)。

 池州市

 

 

   池州市本级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不少于110名省以上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本市专项监测和2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5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东至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3个省示范社(农场)。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

   石台县

 

 

   青阳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奖补3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会审与标准宣贯。

   贵池区

培训高素质农民810人。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奖补5个省示范社(农场)。

 安庆市

 

 

   安庆市本级

培训高素质农民25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不少于250名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奖补5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本市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18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宜秀区、大观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桐城市

培训高素质农民75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5个省示范社(农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5万吨。

   怀宁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850人。

奖补4个省示范社(农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5万吨。

   潜山县

 

 

   太湖县

 

 

   宿松县

 

 

   望江县

 

 

   岳西县

 

 

 黄山市

 

 

   黄山市本级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不少于120名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交会培训。开展2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本市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1期认证农产品管理队伍培训,支持GAP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名特优农产品发展。完成18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歙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150人。

奖补3个省示范社(农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5万吨。

   休宁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150

奖补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奖补2个省示范家庭农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0.5万吨。

   黟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15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4个省示范社(农场)。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抓好不少于5个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试点。补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土地托管规范化试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祁门县

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1.6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屯溪区

培训高素质农民40人。

奖补1个省示范家庭农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1.7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黄山区

培训高素质农民15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奖补4个省示范社(农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徽州区

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奖补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1个省示范家庭农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省本级

 

 

省农业农村厅

培训高素质农民662人。

 

省农垦局

培训高素质农民150人。

 

安徽农业大学

 

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服务。组织开展小麦、瘦肉型猪、优质肉鸡良种联合攻关。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组织开展水稻、辣椒良种联合攻关。

 

 

 

 

 

 

 

 

 

附件7

 

动物防疫资金任务清单

 

市、县

(市、区)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合肥市

 

 

   合肥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巢湖市

 

 

   长丰县

 

 

   肥东县

 

 

   肥西县

 

 

   庐江县

 

 

 淮北市

 

 

   淮北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濉溪县

 

 

 亳州市

 

 

   亳州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级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涡阳县

 

 

   蒙城县

 

 

   利辛县

 

 

   谯城区

 

 

 宿州市

 

 

   宿州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砀山县

 

 

   萧县

 

 

   灵璧县

 

 

   泗县

 

 

   埇桥区

 

 

 蚌埠市

 

 

   蚌埠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级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怀远县

 

 

   五河县

 

 

   固镇县

 

 

 阜阳市

 

 

   阜阳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级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界首市

 

 

   临泉县

 

 

   太和县

 

 

   阜南县

 

 

   颍上县

 

 

   颍州区

 

 

   颍东区

 

 

   颍泉区

 

 

 淮南市

 

 

   淮南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凤台县

 

 

   寿县

 

 

   毛集区

 

 

 滁州市

 

 

   滁州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级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天长市

 

 

   明光市

 

 

   来安县

 

 

   全椒县

 

 

   定远县

 

 

   凤阳县

 

 

   琅琊区

 

 

   南谯区

 

 

 六安市

 

 

   六安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级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霍邱县

 

 

   舒城县

 

 

   金寨县

 

 

   霍山县

 

 

   金安区

 

 

   裕安区

 

 

   叶集区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当涂县

 

 

   含山县

 

 

   和县

 

 

 芜湖市

 

 

   芜湖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芜湖县

 

 

   繁昌县

 

 

   南陵县

 

 

   无为县

 

 

 宣城市

 

 

   宣城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级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宁国市

 

 

   郎溪县

 

 

   广德县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泾县

 

 

   绩溪县

 

 

   旌德县

 

 

   宣州区

 

 

 铜陵市

 

 

   铜陵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枞阳县

 

 

   义安区

 

 

 池州市

 

 

   池州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级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东至县

 

 

   石台县

 

 

   青阳县

 

 

   贵池区

 

 

 安庆市

 

 

   安庆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级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桐城市

 

 

   怀宁县

 

 

   潜山县

 

 

   太湖县

 

 

   宿松县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望江县

 

 

   岳西县

 

 

 黄山市

 

 

   黄山市本级

 

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191.12019.12.31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级疫情测报站所在县(市、区)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歙县

 

 

   休宁县

 

 

   黟县

 

 

   祁门县

 

 

   屯溪区

 

 

   黄山区

 

 

   徽州区

 

 

省本级

 

 

 

 

 

 

 

 

 

附件8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任务清单

 

市、县

(市、区)

美丽乡村建设(个)

改厕任务(户)

 合肥市

 

 

   合肥市本级

 

500

   巢湖市

8

7132

   长丰县

6

9000

   肥东县

13

12000

   肥西县

5

10270

   庐江县

5

15000

 淮北市

 

 

   淮北市本级

 

15797

   濉溪县

17

14000

 亳州市

 

 

   亳州市本级

 

 

   涡阳县

 

 

   蒙城县

 

 

   利辛县

 

 

   谯城区

 

 

 宿州市

 

 

   宿州市本级

 

 

   砀山县

 

 

   萧县

 

 

   灵璧县

 

 

   泗县

 

 

   埇桥区

 

 

 蚌埠市

 

 

   蚌埠市本级

 

4150

   怀远县

 

 

   五河县

16

 

   固镇县

11

 

 阜阳市

 

 

   阜阳市本级

 

 

   界首市

 

 

   临泉县

 

 

   太和县

 

 

   阜南县

 

 

   颍上县

 

 

   颍州区

 

 

   颍东区

 

 

   颍泉区

 

 

 淮南市

 

 

   淮南市本级

5

1878

   凤台县

3

5960

   寿县

 

 

   毛集区

 

672

 滁州市

 

 

   滁州市本级

 

 

   天长市

 

3000

   明光市

3

5000

   来安县

 

3000

   全椒县

1

 

   定远县

 

 

   凤阳县

11

 

   琅琊区

 

 

   南谯区

 

2000

 六安市

 

 

   六安市本级

 

 

   霍邱县

 

 

   舒城县

 

 

   金寨县

 

 

   霍山县

11

3456

   金安区

 

 

   裕安区

 

 

   叶集区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本级

1

9970

   当涂县

2

13800

   含山县

1

4000

   和县

1

6000

 芜湖市

 

 

   芜湖市本级

 

10090

   芜湖县

 

13000

   繁昌县

4

4400

   南陵县

5

9889

   无为县

15

 

 宣城市

 

 

   宣城市本级

 

 

   宁国市

4

6400

   郎溪县

2

6270

   广德县

7

10000

   泾县

14

3000

   绩溪县

6

1000

   旌德县

4

1568

   宣州区

10

3500

 铜陵市

 

 

   铜陵市本级

3

4000

   枞阳县

8

 

   义安区

 

10000

 池州市

 

 

   池州市本级

 

 

   东至县

20

9000

   石台县

 

 

   青阳县

5

5000

   贵池区

24

8000

 安庆市

 

 

   安庆市本级

2

2064

   桐城市

12

5000

   怀宁县

9

10000

   潜山县

 

 

   太湖县

 

 

   宿松县

 

 

   望江县

 

 

   岳西县

 

 

 黄山市

 

 

   黄山市本级

 

25

   歙县

33

2000

   休宁县

13

1800

   黟县

7

800

   祁门县

11

1600

   屯溪区

4

2487

   黄山区

4

1800

   徽州区

2

760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5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