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670X/202206-00029 信息分类: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6-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徽市监罚〔2022〕1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执法结果】黄山晤悦商贸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案(徽市监罚〔2022〕11号)

发布时间:2022-06-22 08:56 信息来源: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徽市监罚〔202211

黄山晤悦商贸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案

黄山晤悦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004MA2TY7NG95

冯金琳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本)》第【56】条第1条第(1)项之基准,决定:1.罚款1386元;2.没收涉案皮带7条。

 

黄山市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