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670X/202210-00015 信息分类: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0-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徽市监罚〔2022〕5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执法结果】吴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和虚假宣传案(徽市监罚〔2022〕57号)

发布时间:2022-10-14 15:44 信息来源: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徽市监罚〔202257

吴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和虚假宣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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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34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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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和虚假宣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合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2.罚款5000元。罚没共计8600元。

 

黄山市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