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全程机械化生产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强一增”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区承担的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任务,现将基地全程机械化生产服务主体遴选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根据《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皖农机〔2022〕39号),各乡镇遴选人员遴选各镇具体从事农机服务组织为基地全程机械化生产服务主体,本着主体自愿申请,乡镇审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择优遴选主体。
1、遴选条件: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六大生产环节机械拥有量5台以上;有一定的水稻、油菜生产机械化生产作业服务经验。
2、申报材料:徽州区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全程机械化生产服务主体遴选对象登记表;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二、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确立专人认真开展主体遴选工作,根据遴选条件,真正把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机服务组织择优遴选为学员。按照要求填写徽州区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全程机械化生产服务主体遴选对象登记表,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颖;电话:3581295。
附件:徽州区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全程机械化生产服务主体遴选对象登记表
2022年4月2日
附件:
徽州区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全程机械化生产服务主体遴选对象登记表
申报主体名称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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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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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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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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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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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六大生产环节机具拥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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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开展农机作业服务面积(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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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初 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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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