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改造范围。建成时间较长、配套设施不足、环境条件差、管理缺失等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
(二)改造类型。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含光纤入户)、停车等需求的,为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为完善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等便民设施等,为提升型改造。
二、计划任务
按照“应改尽改”要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2022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个,主要包括:水街片小区、交警队宿舍片小区。
三、组织实施
(一)合理确定改造计划。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按照改造范围,结合实际确定改造类型,由居民提出改造申请,分年度排定改造计划。推进成片改造,将有共同改造需求,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和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统一设计、同步改造,形成片区。
(二)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对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居民参与,聘请资质设计单位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编制改造方案。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注重风貌协调;与控违拆违结合,拆除违法建设或搭建;加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统筹,确保消除小区供配电设施安全隐患;与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结合,做好雨污分流,将阳台水纳入污水管网,并与市政雨污管网对应连通;与海绵城市建设结合,解决排水不畅及内涝问题;与居民使用安全清洁能源、安全用水结合,做好燃气管网敷设和瓶组供气、既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与弱电下地结合,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与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结合,增设机动车停车位以及机动车、电瓶车充电设施; 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增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与餐饮油烟治理结合,合规设置油烟排放通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鼓励支持完善型、提升型改造。区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居民代表等对改造方案进行审查,并进行方案公示听取居民意见。
(三)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招投标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源头把住工程质量关。严格项目审批管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立项等许可。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加强资金筹集和管理。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及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统筹各项专项投入,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投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保障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积极探索采取赋予小区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商业捆绑开发(与城镇其他优质项目打捆)等激励措施。鼓励倡导居民个人出资,以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并做好绩效评估。
(五)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业委会组建。条件成熟的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鼓励由社区组织统一的物业管理;支持成片改造后的小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在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引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或实行自行管理,保障改造后效果的提升。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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