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关于营造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营造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提高市民知晓度、参与度,调动全民参与巩固国卫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好首轮国卫复审检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媒体宣传
由区爱卫办牵头,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持续、集中、长效的国卫宣传舆论氛围,做到有文章、有声音、有画面,推动巩卫工作顺利进行。区级主要新闻媒体在电视、广播、网络开设专栏、专版,多形式、多样化开展舆论宣传。
(一)电视媒体
1.开设滚动字幕。在徽州新闻频道中播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2.网络媒体宣传。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媒体推送巩卫动态,系列报道爱国卫生知识,跟踪报道爱国卫生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二、社会宣传
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居民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一)户外大型广告宣传和主要道路宣传
1.在建成区主要出入口和户外大型广告设置爱卫(巩卫)宣传广告牌。(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岩寺镇、社区办)
2.按照一定比例在合铜黄、京台、徽杭、杭瑞等高速公路徽州区境内路段设置大型爱卫(巩卫)公益广告宣传标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3.在建成区主要道路30%以上的果壳箱上进行爱卫(巩卫)工作相关内容宣传。(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岩寺镇、社区办)
4.在建成区主要道路30%以上的灯杆广告牌上进行爱卫(巩卫)工作相关内容宣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岩寺镇、社区办)
5.在建成区主要道路30%的公交车站停靠站宣传牌开展爱卫(巩卫)工作相关内容宣传。(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6.在建成区主次街道已有的公益广告宣传牌上增设爱卫(巩卫)的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岩寺镇、社区办)
7.利用建筑工地围墙开展宣传,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围挡、挡板张贴爱卫(巩卫)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岩寺镇、社区办)
(二)电子屏宣传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超、医院、银行、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设有电子显示屏的公共场所单位、个体工商户增设爱卫(巩卫)工作相关内容,连续滚动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岩寺镇、社区办)
(三)公共交通工具场站宣传
1.全区公交车、出租车的车载电子显示屏或车身、车内张贴“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在岩寺汽车站、城北客运站等设置爱卫(巩卫)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四)专栏宣传
1.社区宣传,利用社区的宣传展板、宣传栏等资源广泛开展宣传。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时(每季度不少于1次)更新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内容。(责任单位:岩寺镇、社区办、各包保单位)
2.利用学校橱窗、展板进行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知识普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在餐饮店、村广场等场所利用橱窗、展板等张贴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岩寺镇)
(五)短信宣传
利用手机短信开展爱卫(巩卫)宣传。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分别通过短信群发,普及健康素养、禁烟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等卫生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联通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运动宣传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氛围营造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障,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国卫复审的实际需要,积极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真正达到有利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宣传目的。
各地各单位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有关做法、经验和信息及时报区爱卫办。
附件:黄山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
黄山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
巩固创卫成果,共建健康黄山
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品质,享受健康美好生活
打造美丽家园,迎接国卫复审
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卫创建成果
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
整治脏乱差,巩固卫生城
加强卫生管理,倡导健康行为
珍惜国卫荣誉,建设健康黄山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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