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303-00023 信息分类: 政策例行吹风会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科技经信局 发布日期: 2023-03-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明确“免申即享”事项的适用情景、兑现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将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核拨、拨付”流程重新设计,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 性: 有效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徽州区科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2023年修订)

作者:徽州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7 10:41 信息来源:徽州区政府新闻发布厅 阅读次数:

    

    发布主题:《徽州区科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

发布地点:徽州区政府新闻发布厅

新闻发布人:徽州区科技经信局工业发展股股长郑小苗

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为深入推进“科创+”、“工业强区”战略,聚焦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工业精品,充分发挥金融杠杆的撬动作用,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日对《徽州区科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一)修改部分条款。一是将原有的“规上企业技改补助”、“‘市级队’、专精特新企业技改补助”和“重大项目技改补助”修改成“规上企业技改贴息”、“‘市级队’、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技改贴息”和“重大项目技改贴息”。二是将“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中“对获国家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动物新品种奖励7.5万元。”修改成“对获评国家审定的农作物、动物新品种奖励7.5万元。”。三是将“医药转让加工补助”中“鼓励企业通过药品技术转让或与中华老字号合作生产,按照药品实际转让费用或者合作费用的15%补助。”修改成“鼓励企业通过药品技术转让,按照药品实际转让费用的15%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将“对获得一个一线治疗化学药物仿制品种临床批件和生产批件的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修改成“对获得一个治疗化学药物仿制品种、古代经典名方中药配方制剂、生物类似药、同名同方药临床批件和生产批件的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

(二)新增部分条款。一是新增“支持融资租赁”,“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实施技改项目(纳入徽州区重点工业及技改投资项目库)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对期限3年期及以上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按照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两年,每年贴息不超过50万元。”。二是新增“规上企业认定奖励”,“奖励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万元。”

(三)调整部分政策奖补额度。一是将原“专精特新奖励”中“分别奖励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20万元、20万元、10万元。”修改成“分别奖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15万元、15万元、10万元。”,将“分别奖励省级专精特新或成长型小微企业10万元。”修改成“分别奖励省级专精特新或成长型小微企业5万元。”,将“奖励市级专精特新企业5万元。”修改成“奖励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5万元。”。二是将原“支持绿色制造”中“分别奖励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20万元、10万元。”修改成“分别奖励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15万元、5万元。”,将“奖励省级绿色工厂10万元。”修改成“奖励省级绿色工厂5万元。”。三是将“两化融合补助”中“分别奖励国家、省级智能工厂企业40万元、20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省数字化车间20万元、10万元。”修改成“分别奖励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10万元、5万元。”,“按购买软件、设备投资额的1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修改成“按购买软件、设备投资额的1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四)删减部分条款。删除“高企保费补助”、“战新培育奖励”、“鼓励科研融入长三角”、“技术创新战新联盟认定及绩效评价奖励”、“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运行评估奖励”、“新基建补助”、“工业机器人补助”和“接受异地药品企业委托生产补助”。

明确“免申即享”事项的适用情景、兑现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将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核拨、拨付”流程重新设计,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一是做到免申即享。对于认定奖补类政策,力争即申即享。例如第三条支持精品制造、第四条支持绿色制造、第五条支持。二是企业少跑腿、公函多跑路。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佐证材料由部门之间通过发函的形式进行沟通,减少企业跑多个部门的情况。)

此次申报原则一是做到免申即享。对于认定奖补类政策,力争即申即享。例如第三条支持精品制造、第四条支持绿色制造、第五条支持。二是企业少跑腿、公函多跑路。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佐证材料由部门之间通过发函的形式进行沟通,减少企业跑多个部门的情况。

以上政策实行竞争申报、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由区科技经信局组织申报。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享受,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原则上企业享受扶持资金不得超过其税收贡献。企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予以追回下拨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咨询区科技经信局,电话3584269。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