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徽州区乡镇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和配合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徽政〔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构建乡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部署,结合2022年乡镇权责清单、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和赋权承接情况,按照“一乡一策”办法,制定《徽州区乡镇审批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徽州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徽州区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三清单”目录,编制公布本乡镇“三清单”,同时要加强“三清单”宣传解读。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工作指导和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乡镇行政权力事项的顺利运行。
区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行政权力工作和运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予以通报。乡镇行政权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本清单目录公布后,2022年3月29日印发的《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徽州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2022年本)>和<徽州区乡镇配合事项清单(2022年本)>的通知》(徽政〔2022〕6号)即行废止。
附件:1、徽州区乡镇审批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
2、徽州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
3、徽州区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