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307-00106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7-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4 15:46 阅读次数:

许玉龙代表

您在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摊点和自产自销点设置情况

我局针对地方季节性水果上市销售难和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设置了三村早市摊点群、财富广场临时摊点群和皖机一村、徽州人家、下街三个自产自销点和两个临时摊点群,共设置摊位104个。同时,徽州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徽州大市场和井信农贸市场两个农贸市场内,已经设置部分公益性摊位。我局积极引导摊点经营户进入指定的区域经营,规定有序摆放,摊主必须配置袋装垃圾桶、污水桶等基本保洁设备,做到“摊在地清、摊撤地净”,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营,规范管理。

二、整治摊贩占道经营落实情况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利用集中宣传、日常管理、专项整治、循环播放车载广播、小喇叭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向沿街商户、街面群众发放《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黄山市城市容貌标准》等材料2000余份,普及占道经营相关政策法规度,宣传自产自销点及摊点群申请方式及管理要求,引导群众相互监督,提升群众规范经营意识。

    (二)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重点针对辖区水果店、电动车店、五金店及信行三路占道经营摊贩等顽疾商户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依据划分南北片2个整治小组,以街为单位进行整治。执法队员严格以“门”“窗”为界,督促商户店内规范经营,坚持做到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个别商户、摊贩的不合理要求,教育疏导到位;对存在经营困难的商户、摊贩帮助到位;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商户、商贩,按照规定暂扣其违法经营的物品和工具,并全程录像,严格执法到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队员350余人次,清理出店经营行为200余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60余份,暂扣单3份。

    (三)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依托路段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占道经营集中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长效管理机制,利用单位自查、领导路面督查等形式,重点对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成果巩固维护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在微信工作群进行通报,第一时间安排队员进行整改,形成占道经营巡查、执法、监督、检查多管齐下管理局面,切实提升辖区市容质量,为打造“最干净城市”奠定基础。

通过严管与劝导、服务与执法、督促与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减少了出店经营、流动摊贩占道乱摆放、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乱停乱放、自产自销点农户乱扔垃圾、乱堆放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市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下一步打算

1.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对出店经营、流动摊点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2.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依法治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力量,对依法治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凝聚各方力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358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