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投资促进中心解读《徽州区招商引资激励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为了促进徽州区产业招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双招双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起草过程
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投促中心牵头起草《徽州区招商引资激励实施意见》,并通过政府网站和现场意见征集会形式,分别向各乡镇、开发区、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13个单位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2023年9月21日,经徽州区第40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后,由徽州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围绕“科创+”,“旅游+”产业招商创新举措,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激励产业类型涵盖工业供地类、工业租赁类、现代服务业类、高端民宿酒店类、外商投资类、重大项目类等,支持我区工业、文旅、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等产业发展。
四、研判和修订过程
2023年6月开始,区投资促进发展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按照区领导的批示要求,结合实际,着手起草《徽州区招商引资激励实施意见》,多番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形成初稿。
8月22日、9月11日、9月6日分别于平台和现场座谈征求各乡镇、社区办,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和驻徽各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13份反馈意见,采纳6条。
9月12日安徽道同法律事务所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提出相关意见。
9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出具审核意见。
9月15日,区投资促进发展中心召开2023年党组会议,会议上研究《意见》,并最终确立《意见》(送审稿)。
2023年9月11日,《意见》经区政法委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9月20日,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最后形成《徽州区招商引资激励实施意见》(定稿),9月21日提请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其中第一条制定依据,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即本规定招商引资项目指通过区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达到黄山市政府相应指导标准的产业项目。
第二部分为激励举措,总共7条7大类,包括工业供地类、工业租赁类、现代服务业类、高端民宿酒店类、外商投资类、重大项目类,主要从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内容等方面,对我区招商引资项目激励项目予以明确。
工业供地类,1、新引进单独供地非化工园区工业项目和企业,前两年享受工业招商奖励不高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后三年不高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2、新引进单独供地化工园区项目和企业,第一年享受工业招商奖励不高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后两年不高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
工业租赁类,工业租赁类为鼓励产业转移,高效盘活园区闲置资源,通过分档分别给予企业租金返还奖励,以租金发票为依据给予为期5年年租金30%-100%的奖励。
现代服务业类,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包括房地产及非自持物业部分投资)达1000万元的重点生产及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在约定期内建成投产运营,对超出1000万元部分给予超出部分2%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高端酒店民宿类,对新引进实际投资(不含土地出让金)500万元以上的高端民宿项目或客房数超100间的高端品牌酒店、高端度假酒店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重大项目类,新引进三大主导产业和九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在资金、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一企一策”政策扶持。
产业基金扶持类,新引进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半导体、人工智能、大健康等重点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予以支持。
外商投资类,重点鼓励投资我市九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省鼓励发展的其他产业。支持外资企业到资、支持新设重大外资企业、支持双循环重大项目、支持外资总部经济、支持外资研发中心。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总共4条。主要多政策奖励原则、虚假申报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一是修改工业招商项目享受招商奖励,细分工业供地类、工业租赁类,扩大了工业招商奖励奖励适用项目类型。其中工业供地类奖励对象为非化工园区工业项目和企业,奖励标准为投产后前两年不高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0%,后三年不高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50%。工业供地类奖励对象为化工园区项目和企业,奖励标准为第一年不高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后两年不高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工业租赁类为鼓励产业转移,高效盘活园区闲置资源,通过分档分别给予企业租金返还奖励。
二是增加了对现代服务业类、高端酒店民宿类、外商投资类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奖励范围更广,奖励方式更有针对性,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等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开展全流程服务,从政策宣贯、申报培训到政策兑现等环节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服务。
八、保障措施
积极做好《实施意见》宣贯及实施工作,有效利用展会、商会、政府网站等形式,加强政策公开及宣传力度,积极向来徽客商宣传,抓好已落地项目政策执行,切实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九、名词解释
一事一议:针对某一件事情进行单独的讨论并作出决策;
一企一策:对某一个单独的企业给予单独的优惠政策。
联系单位:徽州区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联系人:汪佳微、吴迪
联系电话:3581357 358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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