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政策解读【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主题:《徽州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
发布地点:徽州区政府新闻发布厅
新闻发布人: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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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日前,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徽州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徽政办〔2023〕16号,以下简称《激励办法》),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由我对该《激励办法》做如下解读: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创新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动能,持续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和美乡村建设,根据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3年度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徽政办〔2023〕3号)的通知精神,修订本《激励办法》。该《激励办法》较原政策,扶持对象更精准、扶持内容更全面、扶持重点更突出。
本《激励办法》共22条,主要涉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品牌建设、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特色产业发展四大类15项具体扶持条款。其中:农业产业化发展包括贷款贴息、规上企业产值上台阶、龙头企业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等补助;品牌建设包括对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参加农展会、开设展销中心或门店等补助;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包括水稻规模种植、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企业出口农产品质量检测及畜禽抗菌药减量认证等补助;特色产业发展包括对特色产业创新发展(规模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建设数字农业项目、农机研发等补助。区政府设立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申报、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扶持。
本《激励办法》主要修订完善了两个方面:
一方面,为鼓励农业产业化企业做大做强,此次突出了扶持重点、完善了扶持内容,新增了5个方面的内容:
1、规上企业产值首次达到5000万元、10000万元、20000万元、30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加大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作物品种登记的新品种予以奖补。对第一选育单位为我区的实施主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获省级(含)以上种质资源圃挂牌保护单位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
3、畜禽规模场兽医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获省级、市级认证通过的主体,一次性分别补助2万元、1万元。且可以同时享受上级政府给予的奖补。
4、对各经营主体当年投资50万元以上建设数字农业项目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每年择优奖补2个。
5、对区内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研发新型农机装备的,并列入市级以上农机装备补短板研发任务清单的项目,按研制费用的2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另一方面,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如,对参加国内省级政府组织的农业领域展销会、博览会的,给予0.5万元/次补助。另按照参展实际支付场地租赁费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50%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产品鉴评会优胜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新发展设立地方特色产品展销中心或综合门店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长三角等省外一二线城市,每个补助3万元,市外省内城市且统一标注“中国名茶之都—黄山”标识的,每个补助2万元,同一经营主体当年的门店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出口检测增加了“年主营业务达2000万元以上”才给予补助。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农业强区”目标,深入实施“六业千亿”行动,抓实《激励办法》奖补政策宣传、兑现工作,抓好以“茶花蜜香”为重点的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促进构建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特色品牌化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