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312-00019 信息分类: 慈善组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12-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民办便函〔2023〕63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16:47 信息来源:徽州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

为规范慈善组织(基金会)行为,促进慈善组织(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等规定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3年7月-9月。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抽查审计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4个。

四、抽查审计重点

查看慈善组织(基金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专项基金、慈善项目、保值增值、信息公开等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五、抽查审计方法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请各有关慈善组织(基金会)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抽查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抽查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