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人才办解读《徽州区鼓励企业入驻徽州(杭州)科创中心激励办法》
一、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推进“双招双引”,更好发挥我区在杭州设立的人才飞地作用,2021年制定了《徽州(杭州)科创中心入驻企业租金及相关费用激励办法(试行)》,有效期一年。鉴于目前该文件已经失效,为确保工作延续性及操作性,需要制定出台相应激励政策。
二、起草过程
在区委组织部对徽州(杭州)科创中心运营情况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区人才办牵头起草了《徽州区鼓励企业入驻徽州(杭州)科创中心激励办法》文件初稿,随后多次组织区财政局、区国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对政策条款进行讨论,形成《徽州区鼓励企业入驻徽州(杭州)科创中心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区人才办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征求意见,且于10月17日提请区委人才办主任(扩大)会议进行了讨论,并征求区法律顾问意见。综合各方面意见,最终形成《徽州区鼓励企业入驻徽州(杭州)科创中心激励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与2021版相比,该文件在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规定同一企业入驻最大优惠面积。单个企业租赁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50㎡,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收取场地租金,公摊面积按照市场价减半收取,且分摊水电费用,其他费用免收。二是在空间利用率方面进行优化。明确在科创中心场地空间有空余时,允许运营公司面向市内其他区县、黄山市企业家在杭州开办的企业及其他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有入驻意向的企业招租。
四、下步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围绕《办法》开展政策宣贯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吸引更多企业入驻;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做好企业入驻需求摸排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五、政策咨询
联系单位:徽州区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邱瑞平
联系电话:0559-358355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