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50/202402-00012 信息分类: 工资拖欠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 发文日期: 2024-02-26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2-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徽州区部分未退还农民工保证金的公示

作者:徽州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15:08 信息来源: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徽州区仍存在部分农民工保证金未申请退还的情况,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如公示期满企业仍未申请退还农民工保证金,我局将依法对农民工保证金进行处理。

交款单位

金额(元)

张云彦(徽州文化旅游集团)

17.02

区恒源电力安装公司

12000

黄山市继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5375

黄山唯美德

2739

黄山市金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宿州市建安总公司)

812

黄山徽州庄园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30000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1200.1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141334

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徽州区分公司

50

黄山市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