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2023版)
序号 |
收费项目 |
执收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对象 |
资金管理方式 |
备注 |
|
一、教育 |
||||||||
1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
保教费 |
市一类园
|
1400元/生.学期 |
|
入园幼儿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
|
||
区一类园
|
1000元/生.学期 |
|||||||
区二类园
|
800元/生.学期 |
|||||||
区其他园 |
500元/生.学期 |
|||||||
2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
普通高中学费 |
市示范高中(徽州一中) |
700元/生.学期 |
在校学生 |
|
|
|||
住宿费 |
徽州一中 |
150元(四人间)/生.学期 |
在校住宿学生 |
|
||||
二、公安 |
||||||||
3 |
证照费 |
|||||||
(1)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
普通护照 |
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
120元/证 |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公告2021年第22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②出入境通行证 |
一次有效 |
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
15元/证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多次有效 |
80元/证 |
|||||||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
60元/证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7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一次有效签注 |
15元/件 |
|||||||
两次有效签注 |
30元/件 |
|||||||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
80元/件 |
|||||||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二年)多次有效签注 |
120元/件 |
|||||||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
160元/件 |
|||||||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
240元/件 |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40元/证 |
|||||||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将)届满换领(10年有效) |
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
350元/证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将)届满换领(5年有效) |
230元/证 |
|||||||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一次有效 |
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
40元/证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五年有效 |
200元/证 |
|||||||
五年有效补发 |
200元/证 |
|||||||
⑥台湾同胞定居证 |
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
8元/证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往来台湾通行证 |
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
60元/证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一次有效签注 |
15元/件 |
|||||||
多次有效签注 |
80元/件 |
|||||||
(2)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①居民户口簿 |
区公安分局户政中心 |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6元/本) |
城乡居民 |
缴入地方国库 |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户口准迁证 |
区公安分局户政中心
|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的工本费2元/证) |
|
户口迁移申请人 |
2013年1月1日起,仅对遗失、过期失效补办的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收费 |
||
户口迁移证 |
2元/证 |
|||||||
(3)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首次办申领 |
区公安分局户政中心 |
免费 |
申请办证的城乡居民 |
缴入地方国库 |
|
||
到期换领、姓名变更换领 |
20元/证 |
|||||||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
40元/证 |
|||||||
临时身份证 |
10元/证 |
|||||||
(4)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①号牌(含临时) |
汽车号牌 |
区交警大队 |
100元/副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皖价费[2013]72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机动车登记申请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反光号牌 |
挂车号牌 |
50元/副 |
|||||||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 |
40元/副 |
|||||||
摩托车号牌 |
35元/副 |
|||||||
机动车临时号牌 |
5元/张 |
|
||||||
②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 |
区交警大队 |
1元/个 |
|
|||||
(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机动车行驶证 |
区交警大队 |
10元/本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机动车登记申请人、机动车驾驶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临时行驶证 |
10元/本 |
|||||||
机动车驾驶证 |
10元/本 |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10元/本 |
|||||||
(6)非机动车号牌和临时标志工本费 |
非机动车号牌 |
区交警大队 |
12元/车 |
|
非机动登记申请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临时通行标志 |
32元/车 |
|||||||
三、自然资源 |
||||||||
4 |
土地复垦费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6至9元/平方米(按破坏土地计算) |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公告2021年第12号;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财综〔2001〕1061号;皖发改收费〔2019〕33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5 |
土地闲置费 |
区税务局 |
1.每平方米5至10元 2.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 |
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用地单位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
缴入地方国库 |
|
||
6 |
耕地开垦费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一等地区,每平方米36元;二等地区,每平方米32元;三等地区,每平方米28元;四等地区,每平方米24元。 |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7 |
不动产登记费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详见文件 |
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2019年第7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皖财综〔2019〕866号;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黄自然资函〔2022〕17号 |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四、住房城乡建设 |
||||||||
8 |
污水处理费 |
居民生活用水 |
区自来水公司 |
0.85元/吨 |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皖财综〔2015〕196号;黄价字〔2016〕124号、徽州区政府政函[2017]2号 |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1.20元/吨 |
|||||||
特种用水 |
1.20元/吨 |
|||||||
9 |
城镇垃圾处理费 |
城市居民 |
区自来水公司 |
5元/户·月 |
黄价字〔2005〕110号;黄价字〔2007〕54号 |
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
缴入地方国库 |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凭证件减半收取;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凭证件经核准可免收;大中专学生、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免收 |
机关企事业单位 |
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 |
2.5元/人·月 |
||||||
星级宾馆(二星级及以上) |
2元/床·月 |
|||||||
宾馆、旅社、招待所 |
1元/床·月 |
|||||||
工商服务业 |
50平方米以下:10元/店·月 50平方米以上:0.3元/平方米·月 |
|||||||
餐饮业 |
8元/桌·月 |
|||||||
农贸市场固定摊位 |
5元/个·月 |
|||||||
营运车辆 |
大型:5元/辆·月 小型:3元/辆·月 |
|||||||
建筑垃圾 |
2元/平方米 |
|||||||
垃圾填埋费 |
35元/吨 |
|||||||
垃圾中转运输填埋费 |
60元/吨 |
|||||||
六、交通运输 |
||||||||
10 |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
|
详见文件 |
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
|
缴入地方国库 |
|
||
七、水利 |
||||||||
11 |
水资源费 |
区自来水公司 |
详见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综〔2008〕79号;皖价商〔2014〕1号;皖价商〔2015〕66号;皖发改价费〔2019〕622号;黄发改价格〔2020〕9号 |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12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区税务局 |
详见文件 |
财综〔2014〕8号;财综〔2014〕32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皖价费〔2014〕160号;皖价费〔2017〕5号;皖价费〔2017〕77号;财税〔2020〕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八、卫生健康 |
||||||||
13 |
预防接种服务费(二类) |
非免疫规划疫苗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20元/剂次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7号 |
疫苗受种者或其监护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14 |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
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10元/支 |
委托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配送疫苗,持有疫苗上市许可的疫苗生产企业 |
缴入地方国库 |
|
||
15 |
妇幼卫生保健收费 |
妇幼保健机构 |
详见文件 |
财综字[1998]596号,皖价费字[1999]315号 |
|
缴入地方国库 |
|
|
九、人防 |
||||||||
16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6级(含)以上 |
区税务局 |
1700元/平方米 |
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9〕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财税〔2020〕58号;省政府令第286号;皖价费〔2014〕138号;皖政〔2016〕54号、皖政〔2016〕56号;皖财综〔2019〕866号;皖人防〔2020〕62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黄人防〔2022〕35号;黄建管〔2022〕210号 |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三)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五)按照结建比例测算应建人防工程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含)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和个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
|
十、法院 |
||||||||
17 |
诉讼费 |
区法院 |
详见文件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 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函〔2011〕217号 |
诉讼案件当事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十一、相关行政机关 |
||||||||
18 |
信息公开处理费 |
|||||||
(1) |
按件计收 |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 |
相关行政机关 |
不收费 |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决定类型;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3.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 ,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
|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 |
100元/件
|
|||||||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部分 |
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
|||||||
(2) |
按量计收
|
30页以下(含30页)的 |
相关行政机关 |
不收费
|
||||
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 |
10元/页
|
|||||||
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 |
20元/页
|
|||||||
201页以上的部分 |
40元/页
|
|||||||
十二、人社 |
||||||||
19 |
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含遗失、损坏换卡或补卡)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8元/卡 |
财综[2006]856号,皖价费函[2009]197号 |
办理社会保障IC卡的参保人员 |
缴入地方国库 |
1.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免收工本费;2.对持证下岗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对象减收或免收工本费 |
|
20 |
职称评审费 |
高级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00元/人 |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
缴入地方国库 |
1、含人事行政部门收取的报名资格审核、申报表格费10元。 2、没有进行笔试、面试和论文答辩的,不得收取考试答辩费;笔试、面试和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不得收取评审费。 |
|
中级 |
160元/人 |
|||||||
初级 |
100元/人 |
|||||||
考试答辩费 |
100元/人 |
|||||||
21 |
劳动能力鉴定费 |
省级 |
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
450元/人次 |
当事人所在单位 |
缴入地方国库 |
|
|
市级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80元/人次 |
||||||
十三、组织 |
||||||||
22 |
老年大学学费 |
每周2课时 专业课 |
区老年大学 |
50元/生·学期 |
财综字[2000]172号;黄价字〔2013〕18号; |
在读学生 |
缴入地方国库 |
每周4课时,每多报一门课程加收50元 |
每周4课时 专业课 |
100元/生·学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