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分配标准和资金来源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93万元(皖财农〔2023〕1313号、皖财农〔2024〕432号)、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06万元(皖财农〔2024〕516号)、区级财政预算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此外,为进一步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区财政将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34.188万元(皖财资环〔2024〕42号、皖财资环〔2023〕1255号、皖财资环〔2024〕307号)、2023年省级统筹土地出让收入资金39万元(皖财农〔2023〕1549号)分别统筹安排用于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
2024年市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