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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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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147534/202412-00043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2024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管理办法、分配标准和资金来源
作者:徽州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16:11
信息来源:徽州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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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管理办法:
(见附件)
二、资金来源:
1.皖财社[2024]495号文件
三、分配标准:
国家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只生育一个女孩的每人每年1200元;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不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每人每年1560元;独生女死亡现无子女的(不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每人每年1800元。
徽州区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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