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秋季安全生产提示
危险化学品领域
9月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旺季,也是检维修作业高峰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事故防控压力激增。各乡镇和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含长输管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对检维修、企业值班值守、隔离隔绝措施、特殊作业管理等重点内容监管执法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四项机制”,每日认真研判分析风险隐患,要规范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承包商作业等审批手续和现场风险管控,加强自动化控制系统连锁装置管理,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坚决防止企业赶工期、超负荷、超强度、超能力等违法违规生产,严防各类危化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领域
暑伏高温天气已过,施工单位因赶工期而加快进程,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易因管理、维护不到位、违规操作易发生坍塌、高坠等事故,施工工地违规用电极易发生触电事故。各乡镇和区住建局要加强房屋、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的巡查检查,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治理,及时排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安全措施。要严格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做到重点工程“十不动火”的工作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严禁违章动火,严禁违规用电,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工矿商贸相关领域
工矿商贸企业进入生产经营旺季,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检维修作业频繁,一旦作业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发生事故的风险极高。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并落实管控措施,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严格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对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应急常识及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避险能力。
道路交通领域
9月份,全区中小学集中开学返校,加之“中秋”、“国庆”双节来临,全区也将迎来集中出行高峰,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易发生交通事故。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交通安全监管,以定点检查和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查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针对事故多发、易缓行路段加强预警、预测,严格长途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检查,遇紧急情况合理调流现场车辆,快速开辟应急救援通道,迅速提供救援保障,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特种设备领域
大型游乐设施、老旧电梯等部分特种设备使用频繁且年限较长,加之使用不当、维保不力,易发生困人等故障,事故风险增高。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我市场景化监管要求,紧盯新领域、新业态安全风险,主动担当作为,明确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要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强沿海区域户外起重机械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抗风防滑装置是否可靠,报警设施是否有效,起重指挥人员是否配备等情况。定期对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进行研判,加强对游乐设施维护保养和持证作业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可控。
城镇燃气领域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突出表现为燃气用户使用不当、燃气违章和野蛮施工等问题,燃气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各级住建、市场、城管、公安部门要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聚焦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燃气的小商铺等燃气使用场所,严厉打击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燃气管线违章占压、违规穿越密闭空间等行为。督促燃气企业进一步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引导用户购买、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对用户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指导帮助消除,抓好餐饮商户泄漏报警装置的使用管理。
火灾预防
9月份,昼夜温差逐渐明显,气温逐步下降,降水减少,火灾风险上升。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紧密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消防工作实际,综合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并落实配套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商场、车站、旅游景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口居住密集区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城市电气线路老化、超容量及乱堆乱放易燃物的现象全面排查整改。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时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水源,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预案演练,保证救灾急需物品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