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徽政办秘〔2024〕7号)部署要求,2024年8月13日区政府着手开展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经各责任单位梳理报送,区司法局汇总审查,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清理结果已于2024年10月24日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40件,修订12件,废止3件(清理结果详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与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要及时修订并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
附件:1、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继续有效)
2、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修订)
3、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废止)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