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670X/202501-00009 信息分类: 产品质量监管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1-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徽市监罚〔2024〕8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徽州区岩寺广惠商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徽市监罚〔2024〕89号)

作者:徽州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7:06 信息来源: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徽市监罚〔202489

黄山市徽州区岩寺广惠商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黄山市徽州区岩寺广惠商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004MA2Q3ETR4Y

刘健强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处罚如下:1.处罚款427.5元;2.没收不合格的“达格美达家用燃气灶”2台(库存量1台、备样量1台);3.没收违法所得15元。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徽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具缴款书后通过网络支付或到银行缴纳罚款

黄山市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