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 〔2023〕517号 )》执行,从 2023 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 650元提高到 720 元,初中由 850 元提高到 940 元。在此基础上,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 200 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