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505-00058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5-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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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动态调整

作者:徽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09:09 信息来源:徽州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区级标准
徽州区应急管理局 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应急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2023】6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皖应急函【2023】754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关于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方案》(徽应急【2024】25号) 因受灾生活困难人员(打卡到户) 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 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 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 一类是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一般户,救助标准100-150元/人;二类是因灾造成生活存在较大困难的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救助标准150-200元/人。 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救助补助对象,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冬春期间 0559-3583360
徽州区应急管理局 应急救灾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群众 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救助补助对象,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0559-3583360
徽州区应急管理局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因灾倒损群众住房重建(修缮)总体方案》的通知(皖减救办【2021】21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户(打卡到户) 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0000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 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0000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 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0000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 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0000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 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救助补助对象,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0559-358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