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505-00063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5-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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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5年徽州区农业农村局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作者: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5-26 09:06 信息来源: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区级标准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户  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通过“一卡通”发放或发放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按月发放 0559-3581295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皖农机函[2025]167号)等文件规定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户  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执行,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 报废申请、登记注销、旧机回收、拆解销毁、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通过“一卡通”发放或发放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按月发放 0559-3581295
农业农村局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职、高职在校学生。 1500元/生/学期 1500元/生/学期 1500元/生/学期 1500元/生/学期 (一)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困难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通过系统导出本地区春(秋)季困难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国家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困难学生皆具有正式学籍,无需提供“学籍证明”。(二)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学生名册中的困难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困难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此部分困难家庭子女的公示、兑现环节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困难学生的公示、兑现环节同步进行。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学期发放,分春季和秋季。春季学期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秋季学期原则上在12月底前完成。 0559-3517120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特色种养业帮扶到户项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4〕211号)、《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徽农函〔2024〕15号)、关于印发《徽州区2023年特色种养业帮扶到户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徽农函〔2023〕20号) 全区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并且需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脱贫户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原则上单类产业项目补助不超过2000元,
每户当年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元
按照户申请—乡镇初审—初审公示—验收—乡镇审查—资金发放公示(同步区级抽查核实)—资金发放到户等程序实施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9-3580083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文件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经管20251号);关于印发《徽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徽农20254号) 接受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或小农户 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每亩4-120元不等,根据具体服务品种,支持环节设定补助标准 服务主体自主申报,经乡镇、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遴选主体实施,项目实施过后,组织乡镇验收、区级抽验,资金拨付到人。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9-3580057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皖农牧〔2024〕153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徽农函〔2024〕39号《黄山市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徽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50头以上养殖场户,到户 50元/头     15元/头 15元/头 1、养殖场户通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线上提交收集、处理信息进行申报;2、乡镇审核;3、县级汇总上报;4、直补到户。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季度发放 0559-3580060 养殖场(户)自行处理的,按照上述补助标准的70%予以核定。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肉牛无害化处理补助 皖农牧〔2024〕153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徽农函〔2024〕39号《黄山市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徽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肉牛养殖场户,到户 200元/头 100元/头 1、养殖场户通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线上提交收集、处理信息进行申报;2、乡镇审核;3、县级汇总上报;4、直补到户。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9-3580060 养殖场(户)自行处理的,按照上述补助标准的70%予以核定。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1〕421号) 原则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根据省下达我区的资金总量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全区核实总补贴面积作为测算基数,确定全区亩均补贴标准。 由乡镇组织开展补贴面积核实,分户登记并公示后,根据省下达我区的资金总量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全区核实总补贴面积作为测算基数,确定全区亩均补贴标准。采取货币化直接补贴的方式,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9-3580056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全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根据省下达我区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播种面积确定全区亩均补贴标准。 由乡镇组织开展补贴面积核实,分户登记并公示后,根据省下达我区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播种面积确定全区亩均补贴标准。采取货币化直接补贴的方式,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或发放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按年度发放 0559-3580056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或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根据省下达我区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播种面积确定全区亩均补贴标准。 由乡镇组织开展补贴面积核实,分户登记并公示后,根据省下达我区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播种面积确定全区亩均补贴标准。采取货币化直接补贴的方式,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或发放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按年度发放 0559-3580056 目前未下达2025年度补贴资金,具体补贴标准以上级下达的文件为准。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耕地轮作试点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400号) 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稻油轮作种植主体。 150元/亩 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下达我区补贴资金总额及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综合测算,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由乡镇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经申报并公示后,项目由各镇自行组织验收,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抽查核验后,研究确定补贴对象。采取现金直补的方式,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或发放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项目实施并验收完成后发放  0559-3580056 2025年政策依据尚未下发,采用2024年的政策依据。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扩种油菜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400号) 2022年、2023年秋种期间扩种油菜且2024年继续连片种植以及2024年秋种新增种植油菜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 150元/亩 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下达我区补贴资金总额及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综合测算,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由乡镇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经申报并公示后,项目由各镇自行组织验收,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抽查核验后,研究确定补贴对象。采取现金直补的方式,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或发放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项目实施并验收完成后发放  0559-3580056 2025年政策依据尚未下发,采用2024年的政策依据。
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部门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还是到人;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分别填报;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发放时间:按月、季、年度发放;联系电话:填写部门科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