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已于2024年12月31日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各责任单位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同时在编制2025年预算工作时,将所有收入全部列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监督,规范预算编制。
2.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到位
①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不合规。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教育局组织本局及下属13个公益类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同时在编制2025年预算工作时,认真指导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做好本单位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区财政局下一步将加强审核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和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安排预算。
②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内容不符合要求。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统计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同时在编制2025年预算工作时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对接,做到规范编制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区财政局加强审核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安排预算。
3.部分单位支出预算经济科目执行不严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收支类科目》,分析近年来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区财政局加强监督指导,严格审核预算执行。
(二)财政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部分涉企资金未录入涉企系统,未充分发挥涉企系统预警作用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发改委、区科技工信局已对接区财政局和区数据资源局,由于涉企系统往年资金录入渠道已经关闭,涉企资金无法补录,后期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绩效组〔2021〕2号)文件规定,及时录入涉企资金,保证涉企系统应录尽录。区财政局落实好资金全流程管控。
(三)决算草案编制方面整改情况
部分单位决算报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批复不一致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切实提高对决算编制工作的认识,加强与会计服务中心的联系对接,认真细致做好数据编制和审核工作,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完整。区财政局加强对部门决算编报的指导和数据的审核把关。
四、重大政策、资金执行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未按要求将“喘息服务”列入徽州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已按要求将“喘息服务”列入《徽州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2.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试运营期间用水未执行居民价格政策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已执行居民价格。
3.未按规定编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具体工作方案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民政局已于2024年9月24日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印发《徽州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方案》。
4.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比例不符合要求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民政局已按照规定要求合理制定2024年度区级福利公益金分配方案,报送区财政局审核。已符合要求。
(五)部分养护院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杨村乡养护院新建项目:已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按设计规范要求更换电缆,达到电力电缆的防火等级要求。富溪乡养护工程EPC项目:由乡项目办、民政办分管领导组织约谈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合同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空调、电力电缆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更换,于9月29日完成整改。
五、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部分项目效益绩效指标未量化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委组织部将按规定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做到细化量化,准确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通过建立更加科学的指标体系,在编制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时,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财政局加强对单位项目绩效指标的审核,督促单位合理设置绩效指标。
2.少数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该问题,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徽发〔2020〕22号)相关规定,在编制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时,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财政局加强对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审核,督促单位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3.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未突出结果导向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徽州区区级项目支出技校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徽州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徽财绩【2021】12号)等文件。在以后年度严格按照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合理设置权重,突出财政绩效评价的结果导向。
4.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监控不到位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安徽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皖财绩〔2020〕1126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22号、《徽州区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方案》(徽财绩〔2020〕130号)等有关规定。区财政局于8月27日发文开展中期绩效运行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测管理,做到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各责任单位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徽发〔2020〕22号)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资金,减少财政资金闲置。
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质量不高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督促单位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同时加强自评数据的审核。各责任单位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徽州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确保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六、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部分已竣工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该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项目均已完成结转。
2.部分资产未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录入资产信息系统。
3.国有资产年报、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与实际不一致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相关股室加强对部门的培训,督促单位加强报表间比对,同时加强对资产年报和决算报表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实改,见成效,以整改实效助推上级重大决策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落实落细。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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