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皖财农〔2025〕544号)文件,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安排我区1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为规范资金使用,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5〕424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了《徽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山市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
徽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组织全区开展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面积不少于0.9万亩次。通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区域内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保障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生产安全,绿色防控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二、实施地点
全区水稻、玉米、大豆产区。
三、实施内容
(一)水稻、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下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水稻、玉米、大豆生产期间,适时对其规模化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病虫害开展绿色防控(或农药减施增效作业),对进行防控的主体给予物化补助。
(二)专业化防治服务。支持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使用高效植保机械(如无人机)对水稻、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开展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对开展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的服务组织给予物化补助。
(三)病虫监测与业务培训。支持区农技推广中心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包括购买监测与防控所需药剂、药械等物资及病虫害监测设备、保障重大病虫监测设施修理维护及正常运行等;支持区农技推广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
四、项目投资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投资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安排13万元,支持我区开展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绿色防控(或农药减施增效作业)、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包括购买诱虫板(灯)、性诱剂及食诱剂(含诱捕器等设施)等绿色防控产品、高效低毒配送农药和农药减量助剂等农药减施增效产品。
(二)补助标准
1.水稻、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计划安排补助资金12万元,对水稻、玉米、大豆种植1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防控(或农药减施增效作业),按实际操作面积(每亩2次,每次不高于1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物化补助。
2.专业化防治服务。计划安排补助资金0.5万元,支持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使用高效植保机械(如无人机)对突发的水稻、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开展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对开展对外承包服务的主体按实际操作面积(每亩次不高于5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物化补助。
3.病虫监测与业务培训。计划安排补助资金0.5万元,用于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保障重大病虫害监测设施修理维护及正常运行。举办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印发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资料,开展乡镇监测点病虫情调查。
以上单项补助资金总额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余额调剂,并与省财政拨付2025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统筹使用,资金用完为止。
五、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开展水稻、玉米、大豆重大病虫绿色防控的项目实施主体,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填写资金使用申请表(附表),于7月22日前报项目所在乡镇审核。
(二)乡镇推荐。各乡镇对申报主体开展水稻、玉米、大豆等病虫害防控,申报的面积等进行审核,经确认、提出初审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于7月28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
(三)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的申报表后,组织农业、财政、保险等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补助方式和方法。
(四)公开公示。对项目实施主体及补助的方式和方法等,在区级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实施。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配送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召开供需见面会,签订采购合同,商定采购绿色防控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区农业农村局对相关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行政推动,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金申报的指导工作,确保中央财政农业资金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做好宣传和服务。各乡镇要认真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宣传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其积极申报。同时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做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指导,确保防控技术服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补助物资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对发放的防控物资和实施的面积,要逐一登记造册、核实,严格使用范围,防止变卖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其在病虫害绿色防控中的作用,确保补助资金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物资发放表要及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四)发挥资金效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集聚更多社会资金、资源投入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项目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评估防治成效,认真总结政策落实情况。
附表:徽州区2025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使用申请表
附表: 徽州区2025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
使用申请表
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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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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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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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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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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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作物的类别、地点和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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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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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面积 (亩次) |
申请类别 |
防治面积 |
补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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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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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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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况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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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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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