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508-00047 信息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8-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贴息对象:通过辖区内银行直接贷款或由徽州区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以及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农户。贴息(费)范围和标准: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可享受贷款总额0.5%贴息,属于政银担贷款,按贷款总额1.2%贴息。 性: 有效

《徽州区普惠小微贷款贴息(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徽州区财政局】

作者:徽州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19 15:31 信息来源:徽州区政府新闻发布厅 阅读次数:


发布主题:《徽州区普惠小微贷款贴息(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

发布地点:置业大厦三楼

新闻发布人:徽州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玉辉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决策部署,用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专项奖补资金,持续构建“财政+金融”协同支小机制,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探索打造具有徽州区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我局牵头制定本实施方案。下面我和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财政部自2022年起安排专项资金通过绩效考核分档方式支持各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2025年2月,区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财政部于2025年6月20日公告评选结果,我区成功获评。我局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走访调研了部分银行,征求了区内多个部门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近期即将印发施行。

《徽州区普惠小微贷款贴息(费)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涵盖主要内容、工作流程、保障措施、其他事项。

(一)主要内容明确了贴息对象及条件、贴息范围和标准以及贴息期限和方式。贴息对象:通过辖区内银行直接贷款或由徽州区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以及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农户。贴息(费)范围和标准: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可享受贷款总额0.5%贴息,属于政银担贷款,按贷款总额1.2%贴息。

3.贴息(费)期限和方式:贷款期限满1年(含1年)的,由区级财政部门给予贷款主体和区担保公司1年的贴息(费)补助(贷款到期日前15日内还款,视同满1年计算)。

(二)工作流程明确了获得贴息的办理流程,采取银行统一申报的方式、部门联合审核和资金拨付三个环节。

(三)保障措施明确了政策实施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审计监督四项内容。

(四)其他事项明确了禁止性条款以及方案实行有效期确保贷款贴息资金合规和有效使用,政策顺利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做好政策宣传,确保《实施方案》让更多金融“活水”润泽“小生意”“小日子”,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