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徽州区民政局】
发布主题:《黄山市徽州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
发布地点:置业大厦三楼
新闻发布人:徽州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腾飞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为加强徽州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黄山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黄政办〔2023〕26号)《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四项殡葬基本服务和生态安葬费用的实施办法》(黄民事〔202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民政局牵头制定了《黄山市徽州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和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办法》内容共五章、二十二条,涵盖了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殡葬定价管理、丧葬活动管理、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在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方面,明确将新建和改造殡葬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公墓设施,保障殡葬服务需求。在殡葬定价管理方面,充分考虑城乡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城乡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性公墓实行市场调节价。在丧葬活动管理方面,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对焚烧香纸冥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在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方面,对殡葬补助的违法违规现象进一步严格规范。
《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进一步完善遗体处理和骨灰安葬方式,规范了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公墓的定价、规范安葬行为、节地生态安葬等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殡葬惠民与经费保障,城乡居民四项殡葬基本服务和生态安葬费、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入葬公墓的墓穴(骨灰存放格位)购置费、无人认领遗体处理费、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治理和“三沿五区”散葬墓、“活人墓”整治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落实困难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农村户籍村民)、军人等特殊群体殡葬优惠政策,费用减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殡葬补助违规行为和查处。如对从事殡葬补助审批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补助申请、故意拖延办理造成不良影响或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殡葬补助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助费用的,应追回骗取的补助资金,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深入持久地开展宣教工作,将思想宣传与行政措施有机结合,切实转变干部群众的观念,通过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强化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使依法殡葬变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殡葬改革利国利民,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借此机会,呼吁广大干部群众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厚养薄葬、绿色安葬、移风易俗,也希望今后殡葬改革工作能够得到广大干部群众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
谢谢大家!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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