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徽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徽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明确徽州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职责,健全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快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水农〔2024〕1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落实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模式,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解决城乡供水突出矛盾,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按照城乡统筹、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以水质水量达标和“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为目标,制定和完善相关统建统管制度,促进规范,推动我区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水农〔2024〕144号),我区明确为城乡供水县域统管模式。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域统管,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等项指标均不低于80%;到2027年底前,全面实现县域统管,统一管理、统一运维覆盖全部集中供水工程,统一服务覆盖全部农村供水人口(含分散供水工程)。
三、工作任务
(一)规划建设。徽州区人民政府已印发《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徽政函〔2023〕15号),根据文件要求,实施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山头水厂新建工程及呈坎镇供水提升工程,同时积极开展区二水厂管网延伸提升改造工程,能延则延、能扩则扩,将区二水厂供水管网最大限度地延伸至周边乡镇、村组。项目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建设并移交至区自来水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届时全区规模化供水统一运行人口比例达到84%。
富溪水厂新建工程计划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并移交至区自来水公司,对个别供水地势海拔高且一时无法纳入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范围的7处集中供水工程和13处分散供水工程,统一由区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行管护,届时全区规模化供水统一运行人口比例达到95%以上,县域统管人口达100%。
(二)资产移交
1、徽州永鑫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本工程于2012年10月建成,资产和经营权归黄山市徽州永鑫自来水有限公司所有。2025年8月底前完成该供水工程现有资产核查登记及回收工作,将资产和经营权全部回收至统管单位。(责任单位:区自来水公司,西溪南镇,区水利局)
2、呈坎镇供水厂工程和蜀源-灵山-呈坎供水工程。呈坎镇供水厂工程于2019年11月建成,蜀源-灵山-呈坎供水工程已于2024年3月完成建设。两项目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资产核查登记,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除政府投资外的个人资产,8月底前完成资产移交至区统管单位。(责任单位:呈坎镇,区自来水公司,区水利局)
3、呈坎镇供水提升工程。本工程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6月完成建设,2025年8月底前完成资产登记并移交至区统管单位。(责任单位:区水利局,潜口镇、呈坎镇,区自来水公司)
4、山头水厂新建工程。本工程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5月底完成建设,2025年8月底前完成资产登记并移交至区统管单位。(责任单位:区水利局,杨村乡、洽舍乡,区自来水公司)
5、富溪水厂新建工程。本工程计划于2027年完成建设,2027年底前完成资产登记及移交至统管单位。(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富溪乡、洽舍乡,区自来水公司)
6、剩余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未纳入规模水厂供水范围的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13处分散供水工程,全部于2027年底前完成资产登记及移交至统管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区自来水公司,区水利局)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节点。2025年5月底前区政府成立县域统管工作专班,保障区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8月底前完成“一县一服务电话”设立及组建投诉处理工作专班;2025年8月底前完成已建成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及管网延伸工程资产评估、收购,并将全部经营权移交至统管主体;2025年10月底前统管单位完成专业化队伍组建,并持续完善专业化队伍及其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完成乡镇级供水服务站组建;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域统管,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等3项指标达到80%及以上;2027年底前,完成剩余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及新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资产移交等工作,全面实现徽州区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
(二)管护主体。徽州区明确由“黄山市徽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系全区城市和农村供水工程统一运行管理的统管机构,全面负责城市和农村供水工程(含分散供水工程)从“源头到龙头”的运行和管护,负责设立供水“一县一服务电话”并提供意见征集、投诉处理和故障报修服务,负责落实专职人员承担水厂生产运行管理,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等要求的供水质量和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成立乡镇级供水服务站,落实属地管理人员,承担属地供水工程管网维修养护、供水服务及水费收缴等职责。区水利局为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履行政府职责,统筹做好城乡供水组织协调、行业监管、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财政补助。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对于水价不能反映运行成本,或不能满足24小时供水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依法依规建立财政补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财政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要有效发挥市级及以上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引导作用,制定必要的财政补贴机制,保障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四)水费征收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或调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并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完善徽州区农村水价形成机制,科学测算运行成本,结合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水价;加强水费征收管理,实行一户一表,做到应收尽收;积极营造节约用水、用水缴费氛围,保障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徽州区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统管工作任务的推进。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行业监管和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农村供水工程统管工作责任重大,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有计划组织统管政策、资产清算、产权登记、经营回收、资产回购、运行管理等方面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稳妥做好农村水厂统管工作,保障供水安全。区财政局负责建立符合徽州区实际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财政补贴机制;负责国有资产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区发改委负责合理核定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负责农村供水工程项目的审批。区水利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规划、建设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水资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的行业指导、监督和检查等;负责涉及的省、市、区考核。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卫生许可、卫生指导和水质监测检测工作,对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检测网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施用化肥农药的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水面围网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入户计量仪表的强检和收费监管,要对办理依法经营的各种手续提供帮助,加强对统管后水厂依法经营的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水厂统管工作稳妥有序进行,依法打击偷盗水和破坏供水设施的违法行为。各乡镇负责落实乡镇级管理责任,建立乡镇级供水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供水应急抢修及水费收缴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做好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实施城市供水和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树牢农村供水缴费观念,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和谐的农村供水运营氛围。区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要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增强推进城乡供水统管工作的执行力,努力推进城市供水和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徽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徽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王苏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方红雨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何建中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盛新辉 区政协副主席、区住建局局长
朱银钱 区政协副主席、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文星 区政府办主任
李静雯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潘慧群 区发改委主任
吴义红 区财政局局长
邵 珣 区公安分局政委
汪金水 区水利局局长
谢洪潮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张仁财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胡乃永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 俊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金强军 区国投集团董事长
蔡宏欣 徽州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史磊磊 岩寺镇镇长
汤旭芳 西溪南镇镇长
张天天 潜口镇镇长
宫德晟 呈坎镇镇长
汪 唯 洽舍乡乡长
徐本方 杨村乡乡长
程俊韬 富溪乡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汪金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志辉、胡转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行业监管和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负责同志继续担任,不再重新发文。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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