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修订)》政策解读【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主题:《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发布地点:置业大厦三楼
新闻发布人: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方晓
各位媒体朋友,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在这里简要向大家介绍新修订的《关于加强公共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有关情况。
本次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调整:
第一,统一渔获物数量标准。将原来“每人每日不超过10尾或5公斤”,修改为“每日每人不超过2.5公斤”,与周边区县保持一致,避免管理标准不一。
第二,明确禁渔期垂钓区管理。根据省实施办法,新增规定:“禁渔期间,垂钓区禁止垂钓。”杜绝禁渔期间的垂钓行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繁衍恢复。
第三,删除重复表述。因已明确禁渔期全面禁钓,原《通告》中“繁殖季节自觉停止垂钓”等内容不再重复保留。
第四,规范查处表述。根据省实施办法,将处罚条款统一修改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明确执法主体,确保处罚合法。
下一步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和乡镇,重点做好三件事: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重点水域和禁渔期监管;
二是推进跨区域联动,与歙县等地建立协同执法机制;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帮助群众更好地知晓和理解新政策。
最后,真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区渔业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共同营造规范垂钓、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谢谢大家!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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