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汪璐璐代表:
您在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情况。2022年至2023年,我区制定印发并修订《徽州区乡镇、部门依单履职双向考核评价办法》。乡镇与区直部门的双向考核评价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分满分1.5分。该办法明确乡镇对区直部门是否按规定交由乡镇办理事项和涉及“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有关区直部门下沉执法情况进行评价。
2.吹哨工作机制运行情况。2021年,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原区委平安徽州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印发“吹哨”事项清单,明确了“吹哨”事项与“接哨”单位以及具体工作流程。为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责、理顺区乡权责关系,2025年开展了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乡镇配合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明确了区直部门与乡镇的主体职责与配合职责,进一步夯实了“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
下一步,区委编办将继续联合区委社工部、区司法局做好沟通协作,有效推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区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乡镇清单事项准入机制。逐步将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与综合考核有效衔接,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加重基层负担。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583061
2025年6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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