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509-00048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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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30 18:10 信息来源:徽州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近日,徽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徽州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徽退役军人〔2025〕5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着力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高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5〕6号)、黄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黄退役军人〔2022〕45号)、《徽州区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2021版)》(徽民基〔2022〕1号)等有关规定,对《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及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徽退役军人〔2024〕6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

二、总体考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要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所需、退役军人所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坚持待遇与贡献相匹配、普惠与优待相叠加、当前与长远相统筹的原则,制定符合我区工作实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并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规范、有效落实。

三、起草过程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徽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制了文件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修订完善后,按规定流程完成合法性审查、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会同区财政局于2025年9月30日正式印发并执行。

四、目标任务

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关爱帮扶工作的基本要求:注重帮扶解困。关爱帮扶工作要深入了解退役军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状况,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急难愁盼问题。发放帮扶资金物资防止搞平均主义,防止以日常走访慰问替代重点帮扶援助。同时兼顾退役军人家庭与军属。彰显服役贡献。明确在同等困难条件下,向参战、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人倾斜,树立服役贡献越大、关爱帮扶越好的鲜明导向。规范便捷开展。明确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工作由户籍地村(社区)服务站提供,方便生活困难人员申请办理。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六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明确关爱帮扶对象与情形

关爱帮扶对象为徽州区户籍的退役军人、军属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烈士老年子女。具体情形为:

(一)有入学子女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

(二)因伤残、患有严重疾病、长期失业、旧伤复发的困难退役军人;

(三)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等突发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四)退役军人死亡的;

(五)其他临时需关爱帮扶的。

第二部分  明确负面清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关爱帮扶对象范围

(一)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不当行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三)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的;

(四)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第三部分  明确关爱帮扶条件和标准

一是慰问帮扶、重大变故、困难退役军人大病医疗、退役军人去世、其他临时关爱五个方面的关爱帮扶为原来一直执行的标准,这次在文件中予以规范;

二是有入学子女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重大意外、重大疾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万元及以上或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及以上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子女就学,给予高中及以下不超过1000元帮扶,大专及以上不超过1500元帮扶。为70周岁至79周岁优抚对象提供100元的商业意外险帮扶。

三是规定每人每年原则上只给予一次性关爱帮扶,特殊情况确需增加帮扶的,需采取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第四部分  明确办理程序

按照分级负责、各司其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的程序,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做到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部分  明确资金管理

一是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二是坚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三是建立关爱帮扶救助档案。四是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第六部分  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资金投入、使用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对骗取关爱帮扶资金的,应当追回已享受的相应待遇;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创新举措

《通知》在原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要求,进行深度融合与优化,创新举措有:

一是保障对象范围更加直观明确。二是负面清单更加明晰。三是关爱帮扶条件与标准更加科学。

七、下步工作

一要加强督导考核。通过业务会议、培训班等,对《通知》进行政策解读指导,持续深入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政策落到实处。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会同区财政、区教育以及各乡镇,共同保障好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享受关爱帮扶待遇。

三要广泛开展宣传。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知情权。

政策解读联系人:徽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与拥军褒扬室;

联系电话:0559-3511252;

通讯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58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