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
徽州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
一、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
(一)优化动态监测帮扶。执行全省2025年统一的9100元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通过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乡村干部日常走访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测帮扶,压实乡镇防止返贫监测主体责任,指导乡镇、村每月开展预警信息反馈核查,定期分析研判,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户“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加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和帮扶两个政策“明白纸”推广力度,申报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做好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落实“一码申报”,对农户申报信息及时组织入户核查,实现数据共享,流程精简。
(二)推进两项政策并轨。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综合研判和快速处置机制。统一5类农村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困难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认定标准,实行 “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把政策兜底帮扶的脱贫人口逐步同通过政策帮扶有能力稳定脱贫的人口分开,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通过统一标准体系、融合政策体系、完善工作体系、规范监测体系、创新评估体系、健全责任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常态化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确保易返贫致贫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进一步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兜细兜牢民生保障网。
(三)强化信息数据应用。扎实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加强全区12个区直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数据比对分析,按月推送核实预警信息,定期召开部门会商会议。依托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更加注重数据应用,努力实现从“人找人”向“数据找人”转变,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提供数据支撑。
(四)提升精准帮扶实效。梳理汇总各类有效衔接政策,制定完善徽州区2025年巩固脱贫成果到户帮扶政策清单,坚持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带动、就业促进、创业支持等,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协调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对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严格落实每月联系走访,对其他帮扶对象继续实行网格化常态监测。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按照《安徽省2025年切实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工作要点》要求,加强动态排查,细化工作举措,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动态清零,坚决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
二、着力推动帮扶产业发展
(五)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因地制宜落实“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帮扶产业分类推进路径和具体举措。指导各乡镇聚焦“茶花蜜香”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帮扶产业全链开发,加快补上产业链短板,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力度推进低效闲置产业项目盘活调整。
(六)加强资金项目管理。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60%。7月、10月、12月支出进度分别达58.3%、83.3%、100%。实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指导各乡镇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工作,确保12月底前当年新增贷款额及贷款余额均不低于上年,户贷比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逾期率为零。
(七)深化联农带农机制。继续深化“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将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等小农户增收情况作为政策扶持的重要条件,鼓励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自种自养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推进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通过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合作经营、务工就业等方式,让脱贫户、监测对象深度嵌入产业链条,有效增加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全年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达100%,加强帮扶产业风险监测,排查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全区符合建设标准、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园区总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带动产业帮扶对象保持稳定,产业帮扶对象自种自养达标户应扶尽扶。
(八)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指导各乡镇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谋划质量,确保年度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有序推进。对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的资产,建立统一的管理台账,强化资产常态化运行监测,推动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健全完善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分类处置等全链条监管制度。加强对全区30座2031KW光伏帮扶电站的运维管理、收益分配和综合利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新建光伏帮扶电站。
(九)持续推进消费帮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行动,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金秋行动”等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每年度集中开展消费帮扶活动。鼓励产业帮扶经营主体参加各类会展,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合肥地铁“消费帮扶专列”巩固提升项目,拓宽重点产品销售渠道。积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全力支持做好品牌渠道建设、营销推广。动员定点帮扶单位、电商平台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活动。
三、大力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十)稳定务工就业规模。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推进劳务协作对接,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强化就业帮扶车间管理,促进翰山和东红两个就业帮扶车间提档升级,促进稳定带动就业。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积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进一步吸纳就地就近就业,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务工规模稳定在1800人以上。
(十一)提升就业工作质量。紧盯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施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补助发放率达100%。推动建立大龄劳动力和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平台。探索建立超龄务工脱贫劳动力工伤帮扶机制。加强灵活就业脱贫人口劳动权益保障。定期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信息准确度情况抽查。
(十二)拓展容量降低成本。推动产业就业融合发展,带动更多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对脱贫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创业就业培训,提高脱贫人口技能劳动力占比。加大就业帮扶车间“双向奖补”扶持、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税费减免、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发放等政策兑现力度,简化优化申办程序,提升兑付率。
四、扎实推进协作帮扶工作
(十三)深化领导联系帮扶。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机制,做好领导联系乡镇、村走访调研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联系区领导牵头抓总、统筹资源的示范作用,推动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向定点帮扶村精准倾斜。区级联系领导、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区直包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到村开展结对帮扶,协调解决问题;区直牵头帮扶单位做好区领导联系帮扶服务工作,针对领导明确的帮扶事项,做好任务分解、抓好跟踪落实。
(十四)落实定点帮扶责任。强化59家区直单位“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责任,制定定点帮扶计划,整合帮扶资源力量,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压实帮扶责任,提升帮扶实效。每季度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调度,上报定点帮扶动态,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定点帮扶单位更好发挥各自优势,实施好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等特色帮扶项目。
(十五)压实驻村干部帮扶。抓好全区17个选派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加强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帮扶能力。强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职责,沉下身子扎实干。持续开展选派工作“六项行动”,深入挖掘总结宣传驻村帮扶好经验好做法,引领驻村干部比学赶超、竞相发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
(十六)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等行动,聚焦和美乡村建设,以产业项目合作为重点,推动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和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结对共建。持续动员引导行业协会、慈善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助力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发展。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推广社会力量帮扶的典型案例及经验。
(十七)抓好革命老区帮扶。加大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争取力度,加强对革命老区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总结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发展中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介,发挥引领作用。
(十八)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现有9户14人分散安置脱贫人口的后续扶持,持续在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抓好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建设的光伏项目后续管理、收益使用和分配。持续跟踪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五、切实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十九)推动政策落实。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协调整合更多倾斜帮扶资源,推动各项衔接政策落实落地。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把政策兜底帮扶的脱贫人口逐步同通过政策帮扶有能力稳定脱贫的人口分开,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建立常态化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
(二十)坚持志智双扶。实施“志智双扶”行动,继续实施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提升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强技术指导和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团在产业发展类项目谋划论证中的作用,协同推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作。
(二十一)提升试点经验。认真总结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改革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更好展示我区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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