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77X/202602-00051 信息分类: 治安管理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26-02-24
发布机构: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2-25
生效日期: 2026-02-24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徽公(岩)行罚决字〔2026〕50033号 词: 行政处罚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徽公(岩)行罚决字〔2026〕50033号

作者:岩寺派出所 发布时间:2026-02-25 17:05 信息来源: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徽公(岩)行罚决字〔2026〕50033

 

文书编号

黄徽公(岩)行罚决字〔202650033

被处罚人

唐某某

处罚事由

猥亵

主要违法事实

2026223日下午17时许,在岩寺镇**台球室门口的楼道内,唐某某未经陈某某同意,从身后环抱住陈某某,并用手抚摸陈某某的胸部和臀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五项、第二十二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

拘留单位

黄山市拘留所

处罚日期

2026224

承办单位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岩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