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徽公(西)行罚决字〔2026〕50001号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徽公(西)行罚决字〔2026〕5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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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黄徽公(西)行罚决字〔2026〕50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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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方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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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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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202*年*月*日*时许,吴某某在“黄山市徽州区某某商店”购买扑克牌,因老板娘汪某某不在店内,吴某某付钱后自行取得两副“正点牌”扑克牌。民警到达现场,发现朱某某、吴某某、方某某、胡某某四人在位于某村*号的某某商店院子里,正通过吴某某购买的两副扑克牌以打“双扣”的方式进行赌博, 经查明:朱某某自带现金350元赌资,赌博时输了150元现金,还剩200元现金。吴某某自带现金210元赌资,赌博时赢了150元现金,还剩360元现金。胡某某自带现金350元赌资,赌博时输了200元现金,还剩150元现金。方某某自带现金120元赌资,赌博时赢了200元现金,还剩320元现金。四人赌资总数额为10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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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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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100元,收缴320元赌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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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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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6年2月24日 |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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